[黑名] jing9298 態度惡劣買家

作者: TheMirror (Phantom)   2024-04-01 01:38:13
事情經過如下, 2024/03/25 22:49,我發文賣K855鍵盤
當時人在捷運上,得知剛發文就有人要購買當下也是很開心,但因為當下是有點累的,所以
就馬上用好賣+的平台跟對方聯繫,如果太累那我隔天才會寄出
https://i.imgur.com/tJlBjPP.png
而此人居然是在下單後才在PTT上來信殺價運費($39)
https://i.imgur.com/PPROKSd.jpg
https://i.imgur.com/Qiq5TH1.png
以上可以看到訂單成立23:02:38,來信時間23:05:05
而我當下原以為”可以含運”只是此人下訂後還口誤(對我來說我今天使用平台販售,那價
格自然就是透明在上面,含運不含運平台上一清二楚,斟酌價格後有能力且願意就下單,不
會有人在大賣場拿著貼好價錢標籤的東西,還在櫃檯說要砍價吧?!),只覺得他可能真的
很想趕快拿到鍵盤,那我等等如果可以的話,再累回到家也要努力把它拿去寄出,但話也沒
說太滿,畢竟萬一自己累到只想躺下睡覺隔天洗澡的話,那我就失約了(但我還是於當天回
到家後,馬上寄出,上面的寄出時間可以證明),回覆如下
https://i.imgur.com/fjsK3Ey.jpg
而我最大的敗北就是,寄出後才注意到此人在我回完後,居然還有一封信是在問可否含運(
此時已經寄出)
https://i.imgur.com/njsDxUQ.jpg
我當下只覺得我已經有夠累,下班回到家,已經顧及希望讓對方早點拿到的心早點寄出,盥
洗結束就早早就寢了也無多加理會,我覺得我已經盡到賣家的職責,早日出貨讓買家早日拿
到使用(另一方面也覺得怎麼可能有人真的會在平台下單後才殺價,這已經不是沒常識了)
直到3/31我收到了平台到店未取通知,我才覺得奇怪,難道真的讓我遇到怪人真的這麼執著
這$39運費,如我前面所說,放在平台就是直接看到總價,給有能力且願意的人下訂單,如
要殺價怎麼不在下單前先寄信給賣家,直接讓賣家喪失直接透過平台賣給其他人的機會(有
人下訂單後其他人會無法下單),因此直接回信給他
https://i.imgur.com/Mzi5twt.jpg
當下會這樣說,因為我當時下班真的已經很累,回到家還要再出門是真折磨人 而此人
回信如下
https://i.imgur.com/rlJgafZ.jpg
如果按照時間點,他確實是在我沒寄出前已經詢問,但前面也說了,我ptt並沒有開啟通
知,寄出後才又看到此人強調了事否可含運,
但是”你可以不要下單啊!!!”
連這$39運費都要在下單後才殺價,況且這段時間
還有人是看到了賣場可賣數已經為0,但還是來信詢問是否已賣出,就因為你已經下單了,
讓我不能把我的東西賣給他,要跟你在那邊為了這$39運費浪費時間,我只覺得我不應該犧
牲睡眠時間寄出,應該選擇直接去睡覺,忽視此封來信並且取消此人訂單 後續讓我決定
一定要熬夜發文的是這人後續態度 我的回覆如下
https://i.imgur.com/30AsAv8.jpg
他的回覆如下
https://i.imgur.com/XPYjXHp.jpg
以上我未回信,直接於此一一回覆
————— 我年紀已成年,如果您是覺得因為年紀而買賣受限,無法履行取貨義務的話,
請問是否為無行為能力之人?那依照民法第75條、第76條,無行為能力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
代替做出、接受意思表示,無行為能力人自己做的意思表示無效,不能自行承擔法律上的權
利以及義務,那我們這筆買賣經由您法定代理人認定後,自然可無效處之,但不影響我在此
發文公告此過程,因為這也代表了與您交易的他人,需要面對交易無效之風險,如是這樣的
情況讓您提及年紀大小,我認為我發文未有不當之處,如非以上之推論,那就代表雙方都已
成年,那年齡並非問題,請回歸到事件本質上。
遣詞用字都是在說您這樣的行為而造成他人的不便,這絕非有助於維護社會良好風氣
下單後棄單,貨已到店後,再告知賣家無意購買,願支付運費損失,我相信此舉於法律上全
無問題,但在此版如此作法是否可行,我相信板主和他人自有公評
————— 遣詞用字不知道客氣,我覺得我在加班疲憊後,還要為了您殺價的娛樂,影響
到休假心情,遣詞用字已經是相當客氣了,如有哪句讓您不快,再請指教 —————
取件期限未到,所以我也未正式在此發文將過程公布,受人公評,是在您最後一封來信後,
堅定了我發文之心志
————— 我不認為我有於信件上如您所說的噴狗屁,所以我更不知道是什麼情況,希望
您具體舉例何為您所述之“狗屁”
————— 怕人出價,就不要出來賣,這句話的前提是,您在下單前就已經完成出價動作
,並且我作出回覆另開立合乎雙方接受的價格賣場,而不是在原賣場下單後讓其他人無法下
單,才對賣家提出殺價請求
————— 我對於我賣出之鍵盤自然已做過檢查,雖然這鍵盤才一千多,但如有損我信譽
之情況,那我也會據理力爭
對於自己加班有夠累還去為了這種人犧牲睡眠寄東西,再看了其他人對於店到店未取的說法
,真的是可以理解為什麼有人會選擇不把網址一開始就貼上,讓買賣雙方都方便,而要先過
濾買家後再私信給網址.
只想再說一次”看到賣場價格有能力且願意的人再下單”, 不然就是要開7-11賣貨便,讓
買家先匯款,讓買家下單前再謹慎評估自身能力
原本沒打算發文的,只是收到這種回信,覺得再累都要把事情經過PO上來,以免有其他人
受氣,對於這鍵盤,就先當作丟到垃圾桶了,後續如有更新會再補上,打擾各位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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