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恨] 錯事不是做久了就叫對

作者: s9131313 (14)   2014-08-04 12:40:28
最近的紛紛擾擾,突然讓我想起多年前跟公司會計對尬的事情老實說,
我是個不合格的員工(以大部分公司立場來看)因為我很愛請假......
其實也不是我愛請假拉~~真的是因為我常常失眠.....導致睡眠不足,
因此一星期總要請個半天在家補眠不然我"漫步在雲端"的老毛病又會犯了
有一天,我突然福至心靈,拿公司發的薪水條一張一張慢慢算突然發現,
總額居然跟扣繳憑單數目不合一連算了幾次,結果都一樣.......仔細推敲,
原來公司把我請假被扣掉的薪水也算進所得我要因此多繳五千多塊的稅
(原來請假被扣了不少錢勒~~)隔天我跑去問
會計部經理,(我們公司還算大,會計部門就有7,8個會計)
她說因為公司有福委會,請假的所扣的錢公司都轉進福委會作員工福利使用
因為也是使用在員工身上,所以算成所得很正當....
挖勒~~福利金是用在所有員工身上又不是只用在我身上,聚餐大家吃,
玩大家玩扣我的薪水我還得繳所得稅....
這是哪門子"正當"我說:我姊姊在國稅局上班,我問過了,只要不是我拿到的"錢",
就不能列入扣繳憑單錢沒進我口袋,怎麼是我的所得?
經理說:我們公司已經這樣做三十幾年了.我說:那就代表你們已經做錯三十幾年了,
我現在告訴你,你就應該修正經理非常抓狂.....因為還沒人敢這樣跟她"뤊
"她說:你若能找到法條證明我是錯的,我就退稅給你......這下老娘也毛了,老娘不為錢,
就為一口氣,也要找證據給你看!!我回家後便瘋狂上網找相關法條,
但是你知道,人是活的,法條是死的根本找不到完全適用於這種情況的條文
於是我發了一封email到政府機關
(應該是勞工局還是國稅局吧?時間太久,我也忘了,
當然也是我打了n通電話才問到應該找哪個單位查詢)請他們幫忙查詢相關條文,
過了兩天,有位先生打電話給我,告訴我公司是違法的我說:非常謝謝你!
但能不能請你還是給我一張正式公文,
因為我相信我們公司一定要白紙黑字才會"認罪"於是,我拿了那張公文,上面還有發文編號呢.....
你可以想像,當經理看到那張公文時,臉色有多難看
她不發一語,跑到總經理那兒去告狀,她說我一定是預謀好了要陷害公司,
(奇怪了~~明明是她要我去找法條的,老娘可是費了好大的工夫才找到的!)
說我恐嚇她.....因為我說我姊姊在國稅局嗎?
我只是想證明我所說是有根據,不是胡謅唬弄她的.....這樣也不行??
最後,我拿到錢了,但是聽說不是公司給的,是總經理自掏腰包.....(我們總經理真是一位
好人)
作者: sunmao (硬漢的溫柔)   2014-08-04 13:25:00
這下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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