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的爛客人
四個月帳單不繳錢 其中三個月還有使用紀錄
一直推說我們沒有通知他繳費
帳務被送到委外催收
才打電話進來說 憑什麼我們可以將帳務交給催收公司處理
不好意思 個資法也不是這樣給你拿來無限上綱的
有憑有據 還念法條給你聽 一切都是根據法律走
有本事 繳錢阿!!!
認為法律這樣不正確 去告阿!!! 告倒公司最好
自己在那邊認為應該怎樣怎樣~~
老大~~~拜託~~~~~~
要是催收公司是非法的 那銀行欠錢卡債等等等 早就沒完沒了了!!!
拜託 認為自己權益受損
認為公司違法濫用個資
認為你自己才是正確的
去快告 求你!!!!
投訴消保官或者水果也不會比較屌 真的....
我只怕你被他們賞巴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