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cwwu (大魚堡)
2014-09-09 22:27:17好像現在大家都把焦點放在店家
店家如果得知地溝油事件後還隱瞞消息
刻意不盡告知義務,的確是該罵該罰
但是如果在不知情下使用了
(畢竟有認證啊,總不可能還要店家在使用前找油的源頭吧!)
後來有盡告知的義務,那就不會受罰,大家也不用太苛刻吧
不知情的店家也是損失很大,還要被羞辱
發油認證牌的是誰?是政府啊!
做成黑心油的是誰?是無良油商啊!
如果商家知情不報,的確是共犯
在食安問題這麼嚴重的今天
能相信什麼?當然就是把關的政府單位跟認證標章
今天商家相信了政府給的標章,然後政府丟出一句話
檢驗合格但不代表油品安全且新鮮
這樣大家如何依循???
姑且撇開知情不報的店家不談
那真的也是受害的店家該跟誰求償
是不是可以聯署求國賠?
黑心油商應該要判更重
台灣的那些什麼代表議員委員官員有正視過這種問題嗎
以為把焦點轉嫁到店家,自己就不用負責一樣
那些在冷氣房吹冷氣的官
跟黑心油商才是罪大惡極
但是小老百姓敢惹他們?
看到一些激動派拿店員出氣,就覺得...
唉~真正的犯人現在還吃香喝辣看新聞發笑呢
該處理事情的官員搞不好還在品酒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