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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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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板ψ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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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板(Hate板)為提供使用者發洩心情用,使用者發表文章須符合以下規範,
並遵守中華民國之法律規定及站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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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文章規範
第一條 無關板旨 (刪文處理)
無恨意或不適於黑特發表或者是有更適合該文板面之文章。
第二條 政治文 (刪文處理)
單純涉及政治人物、黨派、議題之文章,因此而影響看板秩序者。
但與政策、生活相關者不在此限。
第三條 爭議文 (水桶一個月)
攻擊他人(須當事人檢舉)、性騷擾他人、發表引戰之文章(包含吵架)
。
第四條 文章行數與字數 (刪文處理)
字數未滿十五字、難以辨識內容之文章(過多注音文、火星文等)。
※字數:以中文字數及英文單字數計算。
※注音文:狀聲詞或表達其他語言聲韻不在此限。
第五條 洗板 (刪文處理)
半小時內發表五篇以上(含五篇)文章。
第六條 竄改他人推文 (水桶三日)
未經他人同意竄改他人推文,經當事人檢舉。
※刪除推文不視為竄改。
第七條 個人或商家資料 (水桶一個月)
散布個人資料(含臉書、手機號碼等)或商家之訊息如地址、店名等文章。
第八條 簽名檔規範
簽名檔視為內文的一部分,適用上述板規。
※不計入字數與行數。
貳、推文規範
第一條 惡意噓、推文 (水桶三日)
多次無意義(或惡意)推/噓文/→,妨礙閱讀之使用者。
第二條 爭議推文 (水桶一個月)
攻擊他人(須當事人檢舉)、性騷擾他人、引戰者(包含吵架)。
參、其他規定
第一條 鬧板 (發文者退文及水桶一個月至一年/推文者水桶一個月至一年)
1.發表商業廣告文者。
2.張貼十八禁、恐怖連結等。
3.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4.使用公告或類似字樣的標題(例如:么告)及回應公告。
5.標題或內文愚弄板眾者 (例如:(本文已被刪除) [tigotigo])
6.上述未盡之處,經板主群判定為鬧版者。
第二條 著作權 (水桶一個月)
未經他人同意轉載他人之文章。
第三條 累犯
以上板規,如為累犯者,水桶加倍處理。第一次兩倍,第二次四倍,
以此類推。
第四條 突發事件
如板上板規未盡之處,板主得先行特別處置,以維持板上秩序。
第五條 檢舉文章之處理
違反板規應水桶三日者,如自發文之日起算至檢舉之日止超過十天者,
版主得逕行刪文處理,不另為水桶處置。
第六條 分身條款
2016/1/1以後因違反板規遭本板水桶處分者,水桶期間不得使用分身帳
號至本板發文或以推噓文功能回應文章,如有違反者,水桶兩倍,且自
新公告之日起算。
第七條 不受歡迎使用者條款
多次以分身帳號故意違反板規,挑釁使用者,造成板務秩序紊亂者,板
主經投票表決獲多數同意者,得公告其為不受歡迎使用者,於一年內無
條件禁止使用者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看板。
※補充:刪文與退文處理不另行公告。
水桶處理皆刪除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