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連續賠好幾年了難道生活在台灣的人民能不知道這件事嗎
一顆藥丸比糖果廉價,還有各種醫療資源都比生活中各種物質便宜
一般人因為小感冒就用去健保的錢雖然一點也不違法,但反而生重病的人健保卻無法完全
給付,或是只能給效果比較差的藥
難道這不算是社會的不公不義嗎
我也感冒用過健保的錢,但至少我的感冒都是拖到身體很不舒服了才會去看醫生
手之前腕隧道症候群,也是看過一次骨科就再也沒去過了
健保可以做十次復健,我只做過一次
後來也都是自己在家用小型的電療器治療
感冒花150去看醫生的人沒有錯,畢竟健保每個人都有繳也有資格使用,感冒了本來就該
治好
但可以不用看醫生的小事,難道就硬要跑一趟診所然後花一次健保的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