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吉的話
這裡每個人都能互相吉吧
好像在跟高中生吵架
拿出法條來說服我
喔對了
如果你們真的有勇氣能接受今天把一個人嘴砲到結束生命
其實你們可以繼續假裝大器放手然後實際上緊咬著別人不放
誰能保證我哪時候會發病ㄋ
嘻嘻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5:45:00內行看門道 外行看熱鬧
作者: treble720 (Mr.王子 柳橙士) 2016-08-15 15:47:00
嗚嗚 琳達 快選版主版后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5:48:00好ㄅ我認輸,看你處理事情、說話的方法就不是「一般人」
作者: blueskymaple (大谷翔平我老公) 2016-08-15 15:49:00
QQ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5:50:00對了,這裡確實是可以告的,只是來這裡的人絕大多數都是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5:50:00所以六樓法律人大大,認真請教,要被告了是不是不能找律師啊,你認為這樣是浪費訴訟資源嗎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5:51:00浪費訴訟資源這件事情,要看你找律師到底是幹嘛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5:52:00從原po字裡行間看來,似乎不是為了防禦這麼簡單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5:52:00啊就是被告啊zzzz不然沒事幹嘛找律師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5:53:00被告當然找律師,但你找律師是要幫你防禦,還是要反告回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5:53:00被告請律師(本來就是當事人的權利 說浪費的點在哪...
我不怕阿我有怕嗎? 我怕的是你來我的文下面說我浪費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5:54:00你沒說不代表你沒有啊XD我怎麼知道你想幹嘛?但這種事他要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5:54:00所以這位法律人大大就是不了解事情始末就先扣人浪費訴訟資源的帽子嘛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5:55:00告就讓他告嘛,這種事情和解就好了,權利使用不是無限制
你不知道我的目的怎麼可以先發制人的說我浪費資源阿為什麼我要和解阿 我又沒有錯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5:56:00就憑這種事情和解就好了,你無辜,一個巴掌拍不響大家都會說自己無辜,我為法律人發聲也沒錯吧為了這種雜案,還要加班,哀,是權利沒錯啦,但有必要嗎他沒足夠證據,根本也不會贏,你可以去諮詢但你說要靠關係巴拉巴拉有的沒的一大堆,這根本不會讓人覺得你只是為了防禦,反而是為告而告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5:58:00就算對方不會贏,也是要找律師吧,你怎麼不先噴亂告人的人,反而扣要被告的人的帽子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5:58:00xddd所以我才說浪費訴訟資源啊,每個人都不和解,但這種
但總會有人要幫我而且不會把我的事情當雜事你覺得這件事情是雜事是你的自由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5:59:00事情誰錯誰對誰知道,大家都覺得自己是對的
作者:
sagem29 (YF 的 殺菌)
2016-08-15 15:59:000達來給我打!!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00:00只要當事人說好就好,那何必這樣子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00:00要為雜事告人的可不是原po,法律人大大我想你搞錯對象了吧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00:00不要用你的鍵盤為我發聲 我自己會打字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01:00要怎麼說話不是我的自由嗎XD當然要怎樣說話也是你的自由
作者:
sagem29 (YF 的 殺菌)
2016-08-15 16:01:00我屁股好痛
我知道想告的那個人已經蒐集證據了準備提告那我也只是準備防禦而已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01:00在責怪或關切一個人的同時 不是應該把來龍去脈搞清楚ㄇ?
你沒有錯阿 問題是你來我的文章大聲嚷嚷著說我浪費資源你不覺得很怪嗎xD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02:00要怎麼說話是你的自由 但你選擇的文意解讀跟原po不符阿不符又一直叫叫叫 叫說人家浪費資源zzz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02:00那妳為什麼要表現出你有很多關係、人脈來威嚇對方呢
這是我的自我防衛阿不行嗎 難道我要一直叫他來告我嗎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03:00那我媽跟他朋友說:欸我女兒是律師 所以是威嚇嚕?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03:00「被告」找律師可以,是權利,但第一這沒必要you大妳舉的例子也很好笑XD這兩件事能一樣嗎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05:00現在是心情抒發版 法律人大大 並不是刑訴教室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05:00為了一件小案子大家必須加班勞心勞力,明明有和解機制是沒錯啊,所以愛怎樣抒發心情是自由,但留言也是我的自
我的朋友並不覺得勞心勞力阿 他對於我受委屈感到不平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06:00首先 你在人家的文下面發表高見就算了
你跑到人家家門口大吼大叫還說人家沒有招待你這樣對嗎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06:00由。YOU大,你說出這樣的話讓我很懷疑你法律真的有念好嗎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06:00啊對方不合解勒XDDD好笑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07:00但問題是今天他們和解過了嗎?一來就吉吉吉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07:00我不想一個用法律人在大大的帽子戴在自己頭上的人糾正我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08:00太多的思想跟法條塞在腦子裡 充其量只是法匠 並非法律人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08:00人家站內私下好聲好氣的聊過了,對方死纏爛打你覺得勒XD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09:00(聳肩)隨便你們啦,我想這種事情叫局外的法律人來看都很無奈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09:00你不把事情搞清楚 直接挑邊罵 我才覺得無奈勒(挖鼻孔)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09:00你更正一下吧,是只有你這個法律人
作者:
sagem29 (YF 的 殺菌)
2016-08-15 16:10:00嗚嗚嗚熊熊我想大便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10:00太多思想塞在腦子裡是法匠XDD難道要腦袋空空ㄇ我的天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11:00太多思想 想出一些阿里布達阿 四不像什麼的 我說我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11:00我想不是的喔,DP大你類比的方法跟反廢死的人差不多啊YOU大還有似乎受到委屈就要狂吉,而不是看看有沒有其他辦法這是我提出質問的理由啊YOU大,你反應不用這麼大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13:00差很多吧 每個人有每個人思想 幹嘛說我跟別人思想差不多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13:00啊這裡局外人就是你啊,不過話說回來,一個局外人搞不清楚狀況就發表一堆「高見」真的欽佩XDD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14:00辦法是人想的,我想原PO的法律朋友應該有更多辦法建議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14:00ㄏㄏ 那麼愛質問怎不去法庭上問問為麼當事人要變成當事人
爬了一下文 XD我笑了 你們三個笨蛋先爬一下啦 幹嘛認真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15:00唉,我只不過推個文說故事寫的不錯,是科幻小說吧,就要被說釣到大魚要被告了,不知道濫用訴訟資源的是誰,被害人還要被「專業的」法律人檢討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15:00你所謂的很像對我的人格重大汙辱你知道嗎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16:00公三小 憲法不是保障人民的訴訟權ㄇ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16:00(聳肩)原PO想告就告,既然都這麼堅持了對吧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17:00靠北和解三小啦哈哈哈哈哈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17:00琳達可以找我啊 摸頭阿 努努阿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17:00NU大,你說的沒錯喔,但訴訟機制不是只有「告」
你跟摸頭跟努努有執照了ㄇ 念個法律系就以為是律師喔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18:00我也知道不是只有告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18:00我覺應該會"比較"快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18:00在訴訟程序前有很多機制的,那些機制就是防止訴訟用的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19:00怕你等太9阿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19:00憲法保障他的訴訟權啊 怎樣 凌駕憲法之上?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19:00內個,我不是說律師內,法院工作超時你不會不知道吧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20:00所以我是不能發表我意見了ㄇ,你凌駕憲法之上了嗎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20:00五點半以後法院變得跟空城一樣只有法警它們還在你怎麼說OuO
作者: blueskymaple (大谷翔平我老公) 2016-08-15 16:20:00
OuO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21:00ouo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22:00好啦我應該這樣講「防止濫訴」但我又怕講濫訴會被罵囉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22:00喔 然後呢?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22:00我在稅ㄔㄨ˙也超時工作啊,就你法律人辛苦ㄛ,我可以覺民眾不要報稅嗎ㄏㄏ
作者: blueskymaple (大谷翔平我老公) 2016-08-15 16:22:00
這樣叫濫訴XDDDDD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22:00幹 好好笑哦 應付當4人很累之後看著推文快笑死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23:00事,說話要小心,被他抓住機會你有口難辨,因為審理是分開的DP大啊,這不一樣吧,我都說了有很多機制了,訴訟目前非必須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24:00可以告訴我要告哪條ㄇ??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25:00看吧我就說濫訴會被笑囉ㄏㄏ^__^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25:00看每個法院的案件量還是不一樣吧 而且我第一次聽到用增加法院案件當理由阻止提告哈哈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26:00目前狀況看起來不是告公然侮辱就是誹謗ㄅ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26:00到法院有些案件還是先行調解啊 有些案件向法院提出起訴視同和解之聲請啊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26:00看哪裡看出來ㄉ?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27:00講的好像說告就馬上衝進去法庭開庭一樣
現在是唸法律系就叫法律人哦?????????????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27:00嗯啊,所以NU大你明明知道啊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28:00我知道啊所以怎麼了 我不會跟當事人講說 你去和解不要訴訟啊先行機制不是強行規定好ㄇ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28:00好啦好啦,MOTTO大妳說不是就不是,人家只是會嘴砲ㄉ法匠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29:00哎唷反正案件檢察官法官都會問要不要調啊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29:00我沒說他不可以訴訟啊,但她連和解都不願意嘗試看看啊
到底為什麼一定要強迫人家和解啊??????????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30:00就算是我我也要直接告啊 要和解之後再和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30:00剛才有人說偶4法匠捏偶沒強迫,不過直接放棄和解我覺得實在是不妥
作者:
Hu5566 (∴本多家筆頭奉先∵ )
2016-08-15 16:30:00把妹囉~ 衝啊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31:00理由我剛才也說過了,啊不過原PO有這麼多人護航,底氣也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31:00我說的是塞滿思想跟法條 安安醒醒??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31:00說你搞不清楚狀況還真的搞不清楚狀況,就是嘗試和解好聲好氣了對方還是要亂告一通啊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32:00護航? 我哪有 她剛還嗆我欸 我幹嘛護航zzz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32:00你說充其量是法匠,喔原來你意思是說偶連法匠都不4qq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32:00而且我們也沒有要告人,你還是搞不清楚狀況XD嗆聲要告人的不是我們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6:32:00當原告已經準備提告了 那被告請律師是浪費???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33:00我沒對你表達任何意見喔XDDD 千萬不要自己對號入座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33:00我知道po是被告啊,所以怎麼著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33:00雞排94要不切啊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34:00"所以怎麼著"這句應該是我們要問你ㄉㄅ????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34:00原po加油gogo囉^__^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34:00幹一堆當事人 我也想在這邊看熱鬧賣雞排啊馬的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6:34:00搞不清楚狀況也來亂...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35:00好好哦 琳達一定是太正了所以被纏上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35:00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我笑到肚子好痛 ㄐㄐ我們回家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35:00還有失焦了,當原po說出自己關係多廣人脈多廣的時候,心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6:36:00當調解和解無用武之地 那你還會想要繼續以和為貴的觀念嗎...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36:00醒醒 人脈就是你的超能力
這位大大太尖銳了吧 人家只是說被告一直要人家別告浪費資源真的很尖銳耶~_~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36:00motto大,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法律人,我也不會吉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36:00阿現在是連講話都不行就對了??
那是因為另一個當事人先強調自己人脈多 多到幫忙蒐證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37:00你這種也很危險 我心態上好恐懼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6:37:00那我也人脈很廣(國高中同學軍警 身旁也有相關法律人士可諮詢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38:00跑來人家文 叫人家不要炫耀自己廣大人脈 XDDDD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38:00ㄞ 多去法律板99好ㄇ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38:00這跟我堅不尖銳無關ㄅ,還是說你們認為說自己人脈很廣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6:38:00不要以為PTT都沒有認真魔人(還真的就是有 而且也有人入法院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39:00然後警告、威嚇沒問題,也4可以的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39:00不懂為麼一直要導正人家心態 人家就是正 就是錢多咩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39:00幹 快笑死欸欸欸欸 難刀是患者真多這句話惹毛和解第一名了ㄇ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40:00我覺得有很多人脈超光榮ㄉ 我也要發文炫耀ㄌ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6:40:00人脈廣不是錯 而是有相當的助力跟諮詢 並非壞事情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40:00嗯,沒惹毛我啊,不要自己腦補好ㄇ=_= 是笑啥我說「患者真多」這句話,擺明是說人有病所以危險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40:00Lawbean: 還有失焦了,當原po說出自己關係多廣人脈多廣的時候心態上就有問題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41:00m大你可以看原po上上篇文,原po的說法不是這樣的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6:41:00別把和解當作是優先項目了 搞不好原告提刑(民)事訴訟這條路這時候被告要如應對(請律師 難道要被挨打???
我覺得你沒看到重點 先炫耀人脈多的是 另 一 個 人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42:00要爬文的從來不是mhkt ㄎㄎ
還沒吵完? 我信包都完了....... 以後請法豆大大當辯護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43:00林答我好餓 有餅乾ㄇ??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43:00法界未來勘憂被告了律師會叫你要合解吞下去,不要害我加班,董?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6:43:00米果(遞 ==> 白熊接著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44:00樓上的意思是,和解手段比較差嗎,不然怎麼叫吞you大,我覺得你可以看清楚我跟m的對話,別這樣砲轟
從頭到尾不就一個人失焦而已嗎...那麼多人重申居然還是不明白 我還以為是被罷免的版主分身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46:00我突然想到昨晚看的新聞算了 這裡不適合 改天再跟你們說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6-08-15 16:47:00當某人已經把問題搞到失去焦點的時候 就已經形同亂象了
好辣 對不起辣 你們ㄅ要為了我吵架辣 dp會森77
作者:
youhou (YF)
2016-08-15 16:47:00我要去看食記了 你們也趕快解散 88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47:00我沒失焦啊,我也知道發生啥事啊如果沒人接受我說法就算ㄌ,ㄆㄆ
作者:
myra49 (=莫名其喵ㄉ喵電感應=)
2016-08-15 16:49:00被罷免的版主分身是啥鬼XDDD他才不會說那麼多話好ㄇ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6-08-15 16:51:00啊你到底有沒有看人家說的啊,就和解不了一直提和解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08-15 16:52:00我還有說調解吧,你有看到ㄇ
有我有看到 請問你有在接caseㄇ 之後有需要可以找你ㄇ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6-08-15 16:59:00幹 你們不要亂推文la忙完又看到一堆 我都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