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 我最討厭翻譯英文法律合約跟採購條款了!!!!!!!!
馬的 又臭又長
管轄法院都馬是依照美國某州某法律
馬的勒!國際商事法規早忘光了
法律最GY的就是 一堆專有名詞跟字面上的解釋翻譯完全不同
然後我全部看完一次之後跟我老闆講個大意
他還是堅持要我把合約書翻譯完讓他評論
乾你老師咧....
還不就是客人覺得 老子2017年跟你下單多少,
到某個門檻你就要支付我多少%回扣這樣而已
然後回扣用在 支持客人拓展業務好讓客人下單給你們,還有參與新產品初期設計
BALABALABALA 一堆屁話
說穿了就還不是要拿回扣金而已
反正我就是討厭翻譯啦!
什麼翻譯年糕翻譯蒟蒻根本沒用! 翻出來的東西鬼才看得懂
還不是要靠自己!
MDF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