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黑特]這不是髮夾彎!是你們眼睛業障重一切都假的

作者: a3653658 (李敖)   2016-10-15 16: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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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653658 (李敖)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黑特]這不是髮夾彎!是你們眼睛業障重一切都假的
時間: Sat Oct 15 16:16:51 2016
~~~這不是髮夾彎!是你們眼睛業障重 一切都是假的!~~~
https://tw.news.yahoo.com/小英走訪嘉創中心-避談違憲爭議-215006225.html
嘉創中心金屬中心贈送「青春合夥人」的美容保養品禮盒,有金銀花萃取的面膜、菁華液、菁華霜,市價約3000至4000元。蔡英文欣然接受,還笑說「這不是代言,是產品介紹。」
產品介紹不就是幾乎是等於代言了嗎
瞎掰硬凹 轉得亂七八糟的集錦:
1.大腸花不是法律事件 是政治事件 所以撤告!
2.林小全:不是"砍"七天假 是"拿"掉!
3.我沒有襲臀襲胸 手不小心就滑進去了
我也沒有性侵 不聽話的小鳥 不小心就滑進去了(盜壘成功)
大人冤枉啊 我家底迪從小就沒溫暖 他只是想找個窩躲躲啊(跟扁護衛的詭辯異曲同工)
偷摸正妹屁股蛋 竟辯「不小心滑進去」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0716/22802860
咻一下就滑進去 色翁性侵媳婦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17/525324/
色保全猥褻少女下體 辯稱「扶她腰時手不小心滑進去」
http://www.nownews.com/n/2014/05/27/1251911
4.我這不是偷 我是借的 只是忘了說(提醒小偷們 以後也可以在法庭這樣說喔)
5.我這不是搶 我是好心幫她拿包包
...
以上瞎言亂語 大家都習以為常了吧!?
無恥的政客跟罪犯有啥分別!?
我說過小英暴力討債集團 黑道貪腐幫派
他們是阿扁2.0威力加強版
他們的貪腐一條龍是
為了卡位酬庸 位置大家瘋狂搶啊 殺聲震天
位置不夠分? 瘋狂地把別人拉下來好空出位置
還是不夠分? 一大堆無給職的照樣改成有支薪的
然後繼續分食國家這塊肥肉
包山包海包工程 電業法將台電分屍
還有很多國營事業 什麼台水 台肥 中油 中鋼 中華郵政 中華電信...肥滋滋啊
禿鷹們各個磨刀霍霍
難怪小英當選時說:謙卑謙卑再謙卑
被綠營改為:千杯千杯再千杯
這才是他們的心裡話!
從此吃香的喝辣的 當然要瘋狂乾杯慶祝啊!
然後呢
為了怕步入阿扁貪腐被關的命運
打了一系列的預防針
廢掉特偵組
小英魔掌伸入司法 總統府成立一堆的黑機關就有個司改會
總統開始干預各個個案囉 第一槍就是幫郭瑤琪開砲
你敢質疑小英違憲!?
幹!
現在法條是民進黨立的 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就連司法院也是民進黨的! 大法官都小英在提名的
質疑啥鬼!?
大法官同意權公聽會 學者聶建中批:被提名人背景綠油油,多來自單一背景
http://www.storm.mg/article/176774
想釋憲!?不當黨產條例違憲又怎樣!?解釋憲法也是由我養的狼犬~~~大法官來解釋的
任命許宗力違憲又怎樣!? 小英現在可是女皇啊 行政立法司法一把抓
到時候憲法想怎樣解釋就怎樣解釋 反正都是小英的人馬
許宗力還沒上任司法院院長 就已經開始解釋憲法囉 果然是一條好狗狗
許宗力說:大法官「再任」不等於「連任」 確信被提名並不違憲(林全:"拿掉"不等於"砍掉"七天假 經濟部長:核一不是「重啟」是「併聯」 都是一模一樣瞎扯的鬼話!)
https://tw.news.yahoo.com/大法官-再任-不等於-連任-許宗力-確信被提名並不違憲-060000051.html
許宗力:兩岸關係是「特殊國與國關係」中華民國主權不及於對岸(小許公然違憲)
至於如何解釋「台灣地區」、「大陸地區」?
許宗力:只是政治宣示(也是公然違憲 雖是違憲 但以後憲法全都由他來解釋 你們奈若何!? 釋憲可比修憲簡單多了! 這是一條輕鬆步向台獨的好路)
http://www.storm.mg/article/177029
這時我想到以前寫過無數多的司法評論文 判決書一樣瞎得厲害
再丟上來給大家笑笑
經典案例:
1.黃瑞華法官的四大爭議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17553
黃瑞華在判決書就瞎掰"撫摸胸部是長輩對晚輩的親暱行為"
當場就把猥褻罪給架空 給除罪化了
這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凌駕於刑法之上的一個代表性案例!
2.「非故意喝醉」性侵逆轉判無罪 法界譁然!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7/339763.htm
非故意喝醉 所以性侵無罪
這種判決告訴我們 喝醉萬歲 喝醉無罪 喝醉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幹啥都行!
因為誰會故意喝醉的!?
所以ㄚ~~~過失傷人和過失致死這法條也都該撤銷了!
因為就不是故意的啊!不然怎叫"過失"!?
反正這該死的法官 他的認定就是:
非故意就是無罪! 不知者無罪! 我不知道砍他幾刀他就會死掉 所以無罪!
這判例告訴了我們
什麼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其實那就是法官的”主觀”認定!
這位法官ㄚ~~~
我猜他的自由心證是:正常人不會強姦自己的老師 尤其又是個老婦
所以才這樣判!
換句話說,如果他強姦的是少女或少婦就會判有罪了!?
這是什麼想法什麼邏輯ㄚ!?
同樣的犯行 因被害對象而有區別!?
誰還敢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法官的天秤早已偏頗了!)
竟然依對象不同而做迥異的主觀認定!
原來喝醉就有免罪令!?
那我心儀誰暗戀誰 我喝醉後去非禮她去強姦她 不再需要性幻想她了 直接跟她上床圓夢
事後再說:我不是故意喝醉的啊 所以無罪!
有案例可循唷!!
這是咱們恐龍法官唯一的貢獻!
對淫魔來說 這可真是天大的福音啊!
3.https://tw.news.yahoo.com/中山站隨機砍4人-郭彥君傷害罪判3年-092530573.html
殺人未遂這法條因為這件案例 也該廢除了!
因為只要沒死人 照這法官的主觀解釋就永遠都會只是傷害罪!
郭男都說了「沒人阻止會繼續殺到全部的人都死光。」
這樣還能叫無殺人犯意!?(法官好瞎的解釋 但你又能如何!?睜眼說瞎話是上位者的權力!)
意思就是說真死了人才算有犯意囉!?
原來法官傻傻分不清楚 "犯意"和"犯行"!
隨機殺人變成傷害罪!
諷刺詩文:
1.
法官真的是一個極"高尚"的職業!
位高權重責任輕
判生判死任我行
重責輕罰是你命
我行我素我看心情~~~
2.
法院如賭局
審判像博弈
下好手快離
翻盤就靠你
靠誰呢!?當然是~~~莊家!
咱們的法官
上法院就跟抽獎一樣 全憑運氣!
司法搞得跟賭場似的 判決如何就要看你的賭運了!
中獎的就高喊司法還我清白
槓龜的就哭喊著政治迫害司法不公(就像當年被銬上手銬的阿扁一樣 高舉著雙手靠北! 不過他這不是冤案! 他的貪腐是事實!)
3.
貪官如竊賊 奸商像土匪
司法係青瞑 冤案一大堆
法官好慈悲 殘殺免死罪
妖魔或鬼魅 通通可教誨
那A安呢生 你咧講瞎毀
好人不長命 禍害活千歲
沒有白與黑 沒有錯與對
沒有是和非 判決靠搏盃
"可教化"這道免死金牌 萬歲萬歲萬萬歲!
4.給司法 給部分法官 給某些檢察官的祭文
在我的心裡
我為"它"們吊上一條白布
我為"它"們撒滿一抔黃土
我為"它"們造起一座墳墓
我為"它"們吹奏一曲淒楚
我催送"它"們快點上路
願"它"們一路上盡是淒涼 滿懷悲苦
這是我下的詛咒與巫蠱
哀哉嗚呼~~~
結論:
法律不是公平
法律也非正義
法律之前更非人人平等(想找案例"們" 請查找我過去的"司法黑暗系列講座" 有無數精闢的論述)
法律不保護受害者無辜者
而是保護懂法者 玩法弄法者 會鑽法律漏洞者 有錢買通關者...
喔~~~還有無數恐龍法官助紂為虐
所以請各位觀眾自求多福吧
千萬千萬別落入他們的魔掌中
溫馨提醒您:
上法院前請先沐浴淨身焚香膜拜虔誠祈禱 司法判決就跟抽獎一樣 全憑運氣
因為~~~
法院就像侏儸紀公園
小心恐龍就在你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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