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是在臺北工作 年薪有60
無車貸房貸,32歲,在臺北認識我太太28歲,年薪34,其實兩人世界這樣過的挺好的。去年姐夫一直叫我回來接家業,其實家業沒啥不好,年薪約100。辭掉工作回來才知道一年貸款還要交70萬 ,我帶我女友回家了,也要對他媽媽和她負責,要結婚,但是一年這樣才30萬的收入,本來想賣掉一個透天約400來緩一下手頭,我大姐又因為他男朋友要做生意需要,回來跟爸要了那房子,本來說不長住,現在天天住那裡,我看我爸也不會賣了。
我因為相信你是我的家人,我的積蓄80多萬全給你了,
因為你是家人,我辭掉我年薪60的工作回來做你的免費勞工。
因為你是家人,我看家裡有難,我也不跟你拿薪水。
現在我的戶頭只有643塊。
我老婆想買個299的鞋子我也拿不太出來。
要結婚了,聘金好像也拿不出來。
為什麼,家裡跟我都這麼困難了 ,大姐卻在這個時間點來要那房子。
貸款我負擔,父母我照顧 ,家業我做,我沒拿錢。
結果大姐男朋友需要,房子大姐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