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那種很無言的新聞都覺得比..扯鈴還扯...
出國出個差..就受傷了... 受傷的原因,也是扯...
無故掉下月臺~被車壓到要鋸四隻腳趾...
如果是因「他人」因素受傷~無話說,好端端...站在月臺就掉下去~
要掉~也不讓自己掛~ 還傷的~ 無關緊要!~
在來跟公司靠夭...
我知道有種人...專門搞這種! 進公司沒多久~ 就告公司 ~然後就領一堆錢...
然後~在進另一間公司,也是同樣手法...工作時間加一加不滿幾個月~
卻領十幾年的薪...
勞基法是用來保護好員工的...不是用在詐騙的~~
妳騙那麼多~跟你同工的人就慘了~ 公司沒倒還好~
倒了~就一堆人沒工作了...好老闆不離開臺灣才有鬼...
淦!! 神隊友沒幾個... 偷吃步到很多招....
最後不理找妓者...
認真工作的都該死!! 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