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沒辦法忍受,有必要言語與暴力互相對待...
我覺得分手比較好。
分吧。
打女人有沒有不對我不知道,畢竟單方面說詞。呼巴掌也隨便你。
但我覺得嚴重的地方是~照你說的,很愛,所以要用暴力反擊。
要讓她知道你的感受。
信我這句,現在呼巴掌,以後你推她撞牆也不意外。
因為我爸就是這種人。
當初你們是打架所以在一起的話我也是醉了。
好的,故事說到這也該補個幹點了。
我會揍我前女友(我現任女友知道這件事還跟我在一起,嘖嘖)
直接把她抓到床上,褲子或裙子內褲脫掉
打屁股
打到她不要不要的
打到她叫老公
大概4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