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tt43a (阿基米德)》之銘言:
: 車禍對方違規還態度差,直接要我簽字
: 媽的阿不就還好對向車道沒車,不然就歸西了
又輪到我出場的時間了
當年剛考到駕照的時候馬上就找工具人開去台北晃晃
那時停在峨嵋停車場
回家時開下來看到一個警察在旁邊拍照
然後...
然後我就撞到了對向來車
那警察一直在笑,他說他十分鐘前才車禍剛剛在拍照
我就在他面前再撞一次
我跟他說「這位先生不要再笑了,趕快辦事好嗎?」
我們退開後回到一樓下車談判
警察說這邊並不屬於公家的路,交通警察無法直接介入
要我們自行和解,不然要上交通裁決所
我說「反正大家車都沒事,我OK」
對方白髮駕駛開口「要和解可以啊,但我要他先說說今天發生事情是誰的錯」
我說「當然是你的錯啊」
對方大聲高喊「我他媽開車三十多年,你說是我的錯?」
我說「對阿,你整台車一半都開到我車道上了,當然是你的錯」
對方「我又沒有看到線」
我說「那按照你的道理,闖紅燈跟警察說我沒看到紅燈就不算違規瞜?」
對方「那不一樣」
我說「哪裡不一樣? 不然以後大家都把車停在逆向等被撞再求賠償就好了啊」
對方「反正你不承認是你的錯我是不會和解的」
最後警察終於開口
「這位先生注意你的語氣,你要是不和解的話是要上簡易法庭的
雖然我不能直接判決,但是法官一樣會找我當證人傳喚
小弟弟整台車都開在線內,你開到他車道上他是要怎麼閃避?」
反正在警察的幫忙下我安全離開了
在我走的時候我看了一下他的車,全部都是坑坑巴巴
幹根本就是常常車禍的人吧
最討厭這種自己不會開還怪別人的人
30年駕駛經驗的三寶還是三寶阿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