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Sarahah上有網友問及:「請問宥勳有注意到一個叫做『Mego Su』的網黑嗎?他好
像以每天罵你們為目的.......」所以我在直播上做了若干回應。由於我的回應中有一句
:「我幹嘛回應芒果蘇啊?她很愛我,但是我的愛只有一個人的啊。」因此,使Mego Su
「感到不舒服」。
幹
看到女權主義者 這樣用女權喔
今天我是妹子
我每天都在罵一個男人
結果 有一天 男人的朋友傳達我的所做所為給他
然後
我沒有罵回去反而笑笑地回應說
我幹嘛回應她啊?她很愛我,但是我的愛只有一個人的啊。
結果呢
幹你娘的咧
被告性騷擾咧
幹
拉機喔.........
女權這麼爽喔...
人家是女生吶 人家可以天天人身攻擊男生
就算男生不回罵 用幽默回應
嗶嗶 性騷擾!!!
也就是說 不準男生回應囉
只準妳罵人 不準別人罵妳!?
因為人家是女生吶
幹
這樣子就叫做性騷擾
"我幹嘛回應芒果蘇啊?她很愛我,但是我的愛只有一個人的啊。"
是怎樣
她很愛我=被性騷!?
那我今天 在講說 HEBE很愛我 她是我老婆 然後放在YOUTUBE或是FB上面
然後 我就是性騷擾 HEBE!?
幹
以下是人家對於"我幹嘛回應芒果蘇啊?她很愛我,但是我的愛只有一個人的啊。"的回應
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關於性騷擾調查機關的認定,是規定:「性騷擾事件被害人
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並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
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前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後,應即將該案件移送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
學校、機構或僱用人調查,並予錄案列管;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機關、部隊、
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時,應移請事件發生地警察機關調查。」應該是在行為人
「不知有無所屬機構或雇用人」時,才會由警察機關調查。至於不是該法第25條的
「趁機觸摸罪」之外的性騷擾調查,都算是行政調查,不是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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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想說一下自己的立場,申訴是每個人的權益,但提申訴不代表朱先生就是XX犯,
而調查結果跟真相是會有差距的,畢竟法律真的有其侷限性。比如這次事情,
就算真的符合要件,我也知道我的控訴比較像是拍肩姐的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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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希望社會大眾可以盡量不要用簡單的起訴/不起訴/有罪/無罪去判斷一個人,
而是去了解事情的經過,理解事件當事人的行為跟言語。要先做到同理,
才能做出合適的策略,然後要不要給出溫柔/給多少溫柔,就看自己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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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法律真的有其侷限性===========>是指 老娘也知道 要告也告不成啦
但提申訴不代表朱先生就是XX犯....此地無銀三百銀 你把人家暗喻成性侵犯了!?
真的希望社會大眾可以盡量不要用簡單的起訴/不起訴/有罪/無罪去判斷一個人,
而是去了解事情的經過,理解事件當事人的行為跟言語。要先做到同理,
才能做出合適的策略,然後要不要給出溫柔/給多少溫柔,就看自己的選擇了。
什麼意思...........
老娘要你們 就算 他無罪 也要以有罪的眼光來對待看待他啦
在號稱女性主義者的老娘眼中他就是強暴犯性侵犯啦
幹你娘的咧 (啊~~~~~~~~~~~~~~我也是性侵現行犯了
幹
超扯的
什麼心態嘛
只準你每天罵人
人家只是幽默回應
你暗喻人家是性侵犯 就算告不成 也要以罪人的眼光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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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一堆假的女性主義者
真正的女性主義 它裡面之所謂會反抗
就是為了在這個父權社會中 追求與男性的公正與平等
那裡來的 只準女性找男性麻煩 不準男性回應的
假的女性主義呢....無限上綱"人家是女生吶"的論調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