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很欺負小老百姓!
南投某戶政事務所跟某部落預訂本周六的活動行程,
所有行程、接駁、餐食等人員皆已安排好,
中間也有多次信件往來紀錄,
原本希望他們先付部分訂金,
但對方表示公部門有核銷問題,
要拿到收據才可核銷,
基於對公部門之信賴,
也就只有以信件確認。
結果今天突然就說要取消,
對方還說完全不知道此事,
只知道本來要出去玩而已(黑人問號?)
對方表示雙方又沒書面合約,
如果取消部落也不能耐他們何,
原本告知對方通常活動前兩天取消需付部分取消費用(活動費30%)
其實原本是想讓對方了解準備材料及人員都已產生部分花費,
且部落也提出延期建議,
但對方卻說本次活動屬於天災不可抗力而取消,為什麼要付取消費用
(這部分也很納悶,只有下雨且而部落也有準備雨備方案,因為連日下雨這樣就叫天災?)
最後那位主任還揚言若執意要他們付取消款,要對部落提出訴訟
講一講最後竟說不然他以個人名義付違約金就好,
難道要讓其他不去的人付嗎(是這樣吧,不然呢?)
還說如果今天立場顛倒,
你的朋友因為擔心路況不出發會怎麼做,
雖然直接回覆就延期啊,
結果對方又跳針說沒簽約,
不付款你們也不能怎樣
其實不是想收多少錢的問題,但這樣的態度真的讓人很黑特!!!!老大公部門,都你說了算 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