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立法目的:引用一些東西表達自己作為巨嬰的正當性
▍第二條、宗教價值及保障目的:把第一條再講一遍
▍第三條、名詞定義:巨嬰的外觀,偷偷把放生也說是宗教儀式了。
▍第四條、主管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跟地方都應該來照顧我
▍第五條、宗教事務人員:政府要有專門的宗教事務人員,而且要特別訓練
▍第六條、宗教立法權限:但是我不想給地方政府管,不過他們依然要照顧我
▍第七條、宗教自由之保障範圍及內容:我是巨嬰我驕傲
▍第八條、宗教平等、中立及寬容原則:政府對每個巨嬰都要一樣好
▍第九條、宗教歧視之排除:你們不可以說我是巨嬰
▍第十條、聖俗分離原則:政府要照顧我,但不可以管我,法院也是
幹
我看到宗教法
有人總結這樣子
我看了內容
我說白一點
幹你娘的 宗教行為不給 政府跟法院管吶
幹
他媽的 我今天搞宮廟遶境 我他媽的 可以真正光明正大地鬧事了
看看上次 8+9打老人 還有在遶境中 偷偷販毒的8+9也是
天下大亂了吶
是怎樣
學以前 什麼 立委在會期時 不能逮捕 然後 在開會時 幹譙很大聲
結果 會期一結束 落跑去大陸!?
幹
我們正在遶境中喔 行事宗教行為喔 你們警察不能來抓人喔
即使我們的神將去搶了銀樓的金神像喔
幹
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