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順針對這樣的指控很難過,為了不讓台灣的宗教再度被「污名化」、「政治化」。因此
,將取消明(24)日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審查,但在此澄清本法將不是圖利任何團體或
個人。
幹
立委黃昭順
太屌了
WHY?
那個宗教法 簡直是不只超越法律 還超越憲法了耶
幹
幹你媽的 什麼聖俗分離原則
往後政府不得介入教務,連法院都不得調解與干涉宗教信仰、教制、傳統、組織、人事
任免。
幹
以後 用宮廟詐財 還有騙色 不只連政府 連法院都不能管了耶
啊~ 你這個色神棍 竟然用什麼天人合一什麼鬼招式 來騙色 受害者提出集體?訟了
耶~ 法院政府不能管喔 這我獨創的 天宗唯佛唯法靈修派 修行方式啊
藉由靈肉合一 達到天人合一的效果 妳們的靈魂得到昇華 最後都會上天堂喔^_<~
你騙財 我花錢叫你們辦法會啊 搞法術啊 都是唬爛的
NO NO NO 這也是我派獨門密招
其實看似沒用 但是 你的功德值爆增 以後一定上天堂
反正 通通都不信拉倒 因為我有聖俗分離原則啊 你告不了我 政府也管不了我
幹
黃昭順大立委 這叫做怕被政治力介入!?
換言之就是
宗教活動不受法律限制
人民的所有宗教行為、結社自由,都不得以法律限制,只要冠上宗教名稱,要斂財、要騙
色都可被視為信仰自由,而且宗教活動也不用經主管機關同意,更不得禁止或限制。
幹
還有
也很誇張的
宗教團體取得治外法權
各教派對他們的內部組織、人事、財政有自主權,不適用民法等法令,也不得要求遵守民
主與公開原則,而宗教團體所有財產之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依章程規定,沒有章程就
依傳統或教制規定,不適用民法。宗師死亡時,遺產也不適用民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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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全台灣有治外法權 就只有大使館了耶
所以說 你在宗教裡面 就算你的宗教是個好宗教
今天 廟公跟你借錢 不還 或是跟你借機車 不好意思 撞壞了
只要廟公聲明 他不是以個人名義 而是以宗教 以宮廟名義
你就告不了 對 就是告不了
只能依該宗教教制規定
幹
更別說
現有一切用地就地合法
宗教的用地可以不受建築消防法規限制、更不受國土法、區域計畫法及農業發展條例限制
,若廟產座落於公有土地上,可不受公產管理法規限制,政府須協助他們合法。
宗教非法在山上建宮廟 然後土石流怎麼辦!?
哇塞
幹 我現在快點到處蓋宮廟 或是插旗 這是我派 所認為的風水保地
在這邊施法 會更有威力
然後呢
我就變成台灣的大地主囉^_<
幹你娘的咧
幹你媽的 什麼怕被政治力介入
黃立委 到底腦袋在想什麼
沒看懂自己搞的法律條文
是怎樣 是收人家紅包嗎
幹他媽的
這法律一過會天下大亂吶
簡單講 就是
廟公啊 牧師 修女 和尚 尼姑
只要打著宗教的名義
全部成為 超越法律的存在 法律管不了他們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