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幹] 窮鬼中國人-東亞病夫

作者: hsuyihsiang (vlcc)   2019-03-08 10:07:11
板主你的板規1-1明明寫到
一、純粹以政治人物、政黨為黑特對象之文章。
才算違反板規
但發文前的預設公告又說攻擊人種也不行
刑法上都禁止類推適用了 發文前的公告是板規?還是例示性的勸導?
到底應該聽哪個?
我攻擊人種我沒批評政黨、政治人物行不行啊?
而且如果攻擊人種不行 那攻擊外勞的是不是也不行?
不要搞雙重標準 罵外勞OK 罵陸客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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