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股莫名的焦慮阿幹
結果發現我最需要的人是那個4年前我故意疏遠的她
現在想想處罰到的是她還是我呢?
應該是我吧
她肯定覺得為什麼要故意疏遠她
一起出去玩喝咖啡吃飯看煙火看櫻花只差泡溫泉了
她喜歡畫畫我送她畫板
她喜歡貓我也學習喜歡貓 (後來還領養兩隻 幹
好像一切都是那麼接近了
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被一個爛家庭成員所拖累
月薪四萬支出五萬
各種水電瓦斯電話費管理費全部都他媽的沒繳
我又是個剛出社會的菜鳥新鮮人窮得要死還被卡在一間沒前途爛公司
我能給她什麼承諾呢
於是我放棄了
也沒有告訴她理由
一切就這樣突然結束了
4年後的今天
我突然又想起了她
她從小大三也變成了社會人士
這次真的有機會嗎?
不知道 但是我想試試看
重新給我一個機會好嗎??
補個幹
好恨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