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個版 又有人因為被認定性暗示被桶了
就是一個人,在公眾平台上 講了意味著
「我想打炮」的話
,然後她希望有人看到 接著有人走過來說
『我想跟你打炮』
然後這整件事,基本上在批踢踢任何地方
不能以明白表示
即使在設有18禁年齡限制的版,如西斯
也必須最少是以暗示
好,我倒要問問,現在社會
在不侵害他人性自由意思前提下,公開講句
我想打砲,這樣還是什麼不對的事情嗎?
還在妨害『公序良俗』理由嗎?都什麼時代了
人沒有公開表示想有性的自由嗎?
公開表達想有性,這件事到底錯在哪裡?
不要拿批踢踢是學術平台所以不能約砲
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
(誰規定一個學術平台就不能約砲?哪個法律?都是人自己制定的,其實它也沒什麼理
由!
既然是學術平台,那請問有人徵婚、徵爬山、看電影是怎麽回事?
你敢說那些人到最後沒有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最終目的,包括徵結婚,到最後都有打
砲嗎?
)
幹
性自由意思的展現,早已經不能以一種非善良風俗的角度來看了——只要它手段合理。
重點就是「手段」而已,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