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交了第一個女朋友
交往沒幾天就跟我痛哭流涕 說
她有好多想做的事但父母給的生活費太少
我:「以後我養你 妳的錢就拿去做想做的事吧」
交往了6年 也養了她6年
我當時很年輕什麼都不懂
我自己窮到極點 以為談戀愛這樣是很正常的
後來她發現做酒店更好賺就跑去做酒店了 幹!!
交第二個女朋友
交往沒多久她要求我搬去跟她同居 那間房子是她爸買的
然後她跟我說 因為我也住在一起所以要付她房租
= =
後來她又說 要我把每個月的薪水都交給她
因為這樣她會比較有安全感
我還是很年輕傻傻的
交往了一年,一年期間工作的薪水都給她了
提分手的時候她暴怒,踩爆我兩台筆電、一副眼鏡
那兩台筆電要10萬啊,幹!!
然後在歐兔板認識一個正妹
約出去吃飯一次
後來她突然說要借錢,我就匯給她3萬
又說想找人一起逛街買衣服,我又花了2萬
(為什麼呢 因為覺得有機會交往)
最後才發現她只是把我當提款機而已,幹!!!
我有好多錢都被女人壓榨走了
現在我已經老了 不是笨笨的年輕人了
大不了就不交女友了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