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楊律師解析三惡少下場

作者: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21-11-13 18:47:00
對於只能向動手的惡煞提告說法,楊律師在臉書發文分析,警方此舉是單純想吃案,因
為不告,警察就不用辦,加上這案件並非毒品槍砲,也沒甚麼績效獎金,直指實際上警
方常吃掉許多小案件。
重傷男大生醒來,若沒有重大後遺症,3名惡煞的律師應該會主張被告「無殺人念頭」並
強調打人僅是一時衝動及氣憤,所以僅構成普通傷害罪,且為告訴乃論罪。
他們可能會和宋母談和解及賠償,並在和解書上加1條「甲方賠償後…乙方應撤回告訴」
,若男大生及宋母撤告後,檢察官就必須為不起訴處分,此舉等於技術性無罪。
事發當晚是由兩人將男大生架住,另一人拿球棒毆打宋男,所以至少構成《刑法》第30
2條剝奪行動自由罪,所以該案並非是「普通傷害罪」與「殺人未遂罪」2擇1,而是介於
「剝奪行動自由罪」和「殺人未遂罪」之間。
這兩罪都非常重,用重罪能談出更高價格,因為這兩罪都是非告訴乃論罪,即使和解成
立也不能撤回告訴。

講得很漂亮,但由誰來認定這樁是這麽解讀?警察?檢察官?男大生家長?(不會是法
官因為還沒進法院)
結果只有專業的楊律師
QQ
作者: rererere147 ( )   2021-11-13 18:48:00
就罰錢了事啊 了不起 負責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1-11-13 18:57:00
我認為不是這樣 我認為三個人都是殺人未遂罪的共同正犯將男大生架住的兩個人就算不是共同正犯 也是殺人未遂罪的幫助犯
作者: koad (koad)   2021-11-13 19:00:00
法官依法自由審判,不知道誰敢出來修這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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