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uckyalbert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9-10 21:50:51
luckyalbert
第二條 爭議文-適用發文、「推」、「噓」、「→」(水桶一個月至一年)
第四項 發文後已在文章中禁止他人回覆(包括推、噓、→、以同一
  標題回覆、以不同標題但相同內容回覆......等,由板主依
情形判斷),仍以上開方式回覆者。
※禁止他人回覆之方式須符合下列要件,否則視同未禁止:
三、禁止他人回應之文章中有不雅之侮辱字眼者,該發文
者視為引戰,水桶一個月。
79940 9/09 luckyalbert □ [夭壽] 太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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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a_2bf2e (Hate) [ptt.cc] [夭壽] 太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694247273.A.0A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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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禁止回應
謾罵他人髒東西
1M
作者: popeye0303 (BronIsKingOfWorld )   2023-09-11 00:07:00
哈哈 albert不是自稱理工醫文法商皆通 上次不是就同樣原因被水桶了 真是智商低下耶 建議版主直接延長到一年吧 他是累犯了
作者: brucielu95 (L.C.)   2023-09-11 18:29:00
這條沒有累犯條款啦 不過又一篇也被檢舉囉,麻煩版主累加一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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