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
算你衰小
被拎北檢舉啦
拎北只好把面試被打槍的怨氣
發洩在你身上^^
可憐哦!
要在拎北前方吐痰,好歹等拎北面試有找到好工作
= =凸
補個幹
隨地吐痰1200元 + 機車行駛在人行道上 600元 -> 合計 1800元!
掰掰
我幫你惹^^ 記得要感謝拎北幫你積陰德!
懂嗎
我用心良苦耶!
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隨地吐痰、檳榔汁、
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之行為」
;違反前述規定者,可依法告發要求改善,
並依同法第50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邇來發現部分汽、機車駕駛人貪圖一時之方便,違規行駛人行道或騎樓,已對行人通行安
全造成危險,違規行駛人行道之「汽、機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
規定,應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