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xx(以下簡稱本人)
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向出租人呂xx(以下簡稱出租人)
承租套房於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xx號xx樓xx號(以下簡稱207室;桃園市八德區鍋賣局),
承租期間曾因207室鄰房房客(以下簡稱房客甲)和207室對面內側房房客(以下簡稱房客乙)
,幾次發出聲響影響本人睡眠,遂向出租人反映並委請出租人協商上述之狀況。然並無獲
得改善,且所發出之聲響日愈加劇(如:打鼓聲、物品敲擊聲),之後出現電子資通訊設備
(如:手機、筆電)發出異常聲訊(如:房客甲和房客乙之談話聲以及挑釁、辱罵等字眼),
因不堪其擾遂向出租人溝通並承諾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前搬離。
於溝通過程曾向出租人詢問207室前房客搬離原因,以及房客甲和房客乙之訊息。據出租
人口述房客甲為男性、職業警察,飼有寵物狗。承租時間點與本人相近,而聽到的女性談
話聲可能是其同事;房客乙為女性、職業老師,飼有寵物貓。聽到的談話聲可能為其同事
或男友,承租時間迄今約一年半。承租期間出租人提供之有線電視、乙太網路以及WiFi等
皆使用中嘉寬頻,且源自同一Cable分接至2樓各出租套房(201,202,203,205,206,207,208
等室)。
本人承租期間曾使用手機和筆電之相關電子設備連線至出租人提供之WiFi,後續手機和筆
電接連發出異常聲訊(如:房客甲和房客乙之談話聲、物品敲擊聲、混響音效以及出現挑
釁、辱罵等言語)。造成本人日常生活困擾,使得專注力日趨渙散、記憶力日漸衰退、睡
眠品質與時間日益劣化等。導致容易處於緊張、焦慮、恐慌和疲倦等生理特徵,愈發神經
質。
電子資通訊設備出現異常有:
1. 手機於開機/關機/通話等狀態,發出異常聲訊(如:房客甲和房客乙之談話聲、物品敲
擊聲、混響音效以及出現挑釁、辱罵等言語)。曾於外出聽到手機發出講話聲,與眼睛所
見、耳朵所聽之環境等內容吻合,疑似手機被遠端定位、監聽以及監視。亦曾與親友(以
下簡稱丙方)通話過程,從手機端聽到上述異常聲訊。之後與丙方親自確認通話過程有無
發現任何異常,在旁親友亦向丙方提出適才通話時,周遭有無他人談話聲或干擾,丙方明
確並肯定回覆於通話過程周遭並無其他人和干擾。
2. 使用筆電瀏覽網頁時,筆電發出異常聲訊(如:房客甲和房客乙之談話聲、物品敲擊聲
、混響音效以及出現挑釁、辱罵等言語)。其部分內容與網頁上一致,疑似筆電被遠端監
控。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搬離207室回至老家。筆電於上網/非上網等狀態,仍存在上述
現象(如:異常聲訊、遠端定位、監控)。
3. 本人駕駛時習慣將手機與車上多媒體連線聆聽Podcast,搬離207室回至老家(桃園-雲
林)路程時,發現車載螢幕出現xx系統錯誤對話框,隨後即聽到上述之異常聲訊(如:房客
甲和房客乙之談話聲、物品敲擊聲、混響音效以及出現挑釁、辱罵等言語),猶如駕駛車
輛被遠端定位。
誠如上述手機、筆電、車載多媒體等異常聲訊(如:房客甲和房客乙之談話聲、物品敲擊
聲、混響音效以及出現挑釁、辱罵等言語)現象出現,以及於老家休息期間仍深受其擾。
嚴重影響本人日常生活(如:專注力日趨渙散、記憶力日漸衰退、睡眠品質與時間日益劣
化等。導致容易感到緊張、焦慮、恐慌和疲倦等生理特徵,愈發神經質),甚出言恐嚇:
感到害怕吧!看你下次還敢不敢。整你剛好,你鬥不過我的。我要把你玩瘋/玩死、辱罵
家人等)。之後陸續求助於親友詢問有無認識電資通訊相關領域人士可諮詢,以解決上述
電子資通訊設備之異常聲訊現象。期間嘗試使用手機錄音,但檔案仍被刪除。然經建議將
手機重置(手機備份檔案經竄改檔名惡作劇)、筆電重灌、車載多媒體系統重置等多項做法
,依舊無法擺脫不肖份子藉其專業,透過網際網路和電資通訊造成電子設備發出異常聲訊
干擾與恐嚇。
遭受異常聲訊(如:房客甲和房客乙之談話聲、物品敲擊聲、混響音效以及出現挑釁、辱
罵、恐嚇等言語)干擾期間,曾求助於律師諮詢、電信業者、警方以及法務部調查局等。
因苦於蒐證困難或私人案件非屬於企業級別等因素無法受理,故求助於PTT管道公諸大眾
。懇請其他受害者站出並經由輿論,使政府相關部門與執法單位重視網際網路資安問題,
及相關專業人士遏止歪風以警惕不肖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