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的交通違規行為
在台灣居然可以打行政訴訟打到逼交警單位退件
怪不得台灣的交警愈來愈龜....不敢再丟吊照之類行政罰上去!
在日本直接開罰了,最重直接吊照一年以上,永久吊照也有此條款
誰還給你灰色地帶,還給垃圾民眾打行政訴訟!
日本是行政罰、刑罰定罪率極高的國家
果然不是說假的!
鬼島根本犯罪天堂!
垃圾
都是一群法官縱容出來的
幹!
法官真是辣雞職業
敗壞整個台灣社會風氣
※ 引述《cutielove (新店熊吉)》之銘言:
: 通常等紅燈的時候會有很多怪阿伯
: 騎機車鑽去車陣前方才發現機車等待區沒位置就乾脆衝去待轉區
: 今天我到看到一台貨車鑽路肩衝去待轉區等XD
: 他媽的你怎麼考駕照的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