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IJg4hXi #1IKKzCF6 YYOO 政檢板規三-4

作者: ask1234 (ask)   2013-10-07 23:49:23
一、檢舉人ID:ask1234
二、被檢舉人ID:YYOO
三、違反板規:政檢板規三-4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4.檢舉人提出政黑板內之違規檢舉時,需檢附檢舉違規事實發生之發、推文時間點前
三日(72hr)內於政黑板有意義的發文或推文三篇之文章代碼,由板主認定具有意義
後檢舉案方屬有效。
在政黑檢舉板被水桶視同剝奪使用者之檢舉權力,寄信給板主之檢舉案不予受理。
本條規定當檢舉政黑板規第三章所列之人身攻擊時可例外。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文章代碼(AID): #1IJg4hXi (HateP_Picket)
文章代碼(AID): #1IKKzCF6 (HateP_Picket)
該二篇檢舉案之檢舉人YYOO並無檢附「檢舉違規事實發生之發、推文時間點前
三日(72hr)內於政黑板有意義的發文或推文三篇之文章代碼」的資料,故該
二篇檢舉案,均應為無效檢舉。
五、檢舉人於檢舉違規發生點之前的政黑發言文章:
(政黑檢舉板之檢舉案與政黑板第三章人身攻擊類檢舉案可空白)
無需檢附。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0000-00-00 00:00:00
檢舉人於檢舉違規發生點之前的政黑發言文章他沒發言發文請問我要怎麼找?都寫無了請問我還要附什麼?
作者: ask1234 (ask)   0000-00-00 00:00:00
「違規事實發生之發、推文時間點」<=有看到"推"這個字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0000-00-00 00:00:00
請YYOO於本檢舉案推文補上本檢舉文內所列之兩篇檢舉標的應檢附的推發文文章代碼需要檢附的是檢舉人(即為YYOO)的推發言文章資料
作者: ask1234 (ask)   0000-00-00 00:00:00
該二篇檢舉案,至今仍為無效檢舉,為何已有判決?YYOO違反政檢板規三-4,事實明確,版主理應判決該二檢舉案為無效檢舉。
作者: setzer (setzer)   0000-00-00 00:00:00
還記得板主查知違規行為後得以逕行判決嗎?YYOO若未能檢附文章資料 我會另外判檢舉案失敗的處份 但已判出的p板友違規行為是不會收回來的 謝謝指教
作者: ask1234 (ask)   0000-00-00 00:00:00
原來版主還記得「板主查知違規行為後得以逕行判決」啊?不過本人檢舉的很清楚,本人檢舉的重點要在該二檢舉案是否為有效檢舉,不在P版友有沒有違規。
作者: setzer (setzer)   0000-00-00 00:00:00
所以我判決YYOO在本文推文能補上應檢附資料仍可視為有效檢舉 有疑議嗎?
作者: ask1234 (ask)   0000-00-00 00:00:00
版主一小時前說會判檢舉案失敗的處分,現在又說檢附資料後,仍為有效檢舉,版主的說法顛三倒四,前後說法何者為真?況且,政檢板規三-4何時提到補上資料,就變成有效檢舉?政檢板規三-4,第一句就清楚提到,在提出檢舉案時,就要附上,可沒說可以先提檢舉案,再來補資料。
作者: psychopath (psychopath)   0000-00-00 00:00:00
setzer管板的標準早就被人詬病,反正他說了算啦。「無效」是當然、自始、確定無效,這觀念都不懂?L_SecretGard這個板就可以知道setzer的為人詬病程度。連YYOO檢舉無效還看不出來,fox99那篇就看得出來?
作者: setzer (setzer)   0000-00-00 00:00:00
psychopath 違反政檢板規3-9 前科1次 水桶20日
作者: psychopath (psychopath)   0000-00-00 00:00:00
無效檢舉還可以變成有效判決?沒差啦,沒能力就下台啦。
作者: setzer (setzer)   0000-00-00 00:00:00
板主查知檢舉人未檢附所需資料可要求期限內補上 這不是Y板友獨享的權力 f板友我也給了三天如果對判決還有疑議 請另開[申訴]查被檢舉文之檢舉人YYOO已補齊發言資料 故不另作其他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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