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4-05-29 00:21:56一、檢舉人ID:gaudete
二、被檢舉人ID:william2001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發表文章或推文內容禁止事項。
b.未經許可公開他人之私人資料、水球、信件、個資、相簿連結等。若為公開之資
料可由政府機關網站或報章媒體合法查詢者不在此限。違反者處以水桶30~360天,
若為發文違規另行退文處分。再犯者以永久水桶處分。
i.發表與政治相關人事物無關、與政黑看板無相關、討論他板板務之文章。違反者
處以水桶10~90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1JW6Gu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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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無關政治政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