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政黑板規修訂建議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9-19 10:44:24
本人也有一點意見
3-4-B 回文文章篇數限制 雖然說是新版規
我也認為需要有宣導期
BUT 就是這個BUT
如果有人已經違反3-4-B 被版主刪除過了文章一後又再度犯同樣的版規
那是否就已經不是宣導期的問題 而是明知違規卻繼續
反正宣導期又不會被統的僥倖心態
拜託 版規就是拿來實行的啊 是不是面對這種已經宣導過違規再犯者
不用再給予其通融 甚至應該是為惡意鬧版?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4-09-19 12:57:00
板主應該自有尺度拿捏 對於勸導過又再犯的 就直接開罰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4-09-22 16:27:00
就算是宣導也有個宣導期和不能再犯的罰則吧 以免有些人就儘量違規反正是宣導期這種僥倖不用負責的心態拼命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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