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appoo
二、被檢舉人ID:antiabian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2b.未經許可公開他人之私人資料、水球、信件、個資、相簿連結等。若為公開之資
料可由政府機關網站或報章媒體合法查詢者不在此限。違反者處以水桶30~360天,
若為發文違規另行退文處分。再犯者以永久水桶處分。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antiabian於該篇推文回應本人推文
→ appoo: 要是沒有愛滋器捐案被搞,柯根本就不會出來選 11/10 16:57
→ appoo: 他就是個喜歡自己工作的人,幹嗎沒事出來選台北市長 11/10 16:
推 antiabian: 自己不肯負責,憤恨之下才參選,這咖要怎支持 11/10 16:58
→ antiabian: 大概只有XXXXXXXX才會捧上天吧 11/10 16:58
XXXXX乃本人未公開於政府機關及報章雜誌之公開資料
antiabian未經本人同意於推文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