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都偏了~
還是老路子敲敲邊鼓就當作有回應了
連鼓心都沒敲響呢w
推 setzer: 警告是給不懂板規、初犯、輕罪的版友在用
板主自己都認同「警告」適用以上案例
But~ 重複累犯者怎麼看都不符合「不懂板規、初犯、輕罪」的樣子阿
所以重複累犯者還可以使用「警告」來坦嘛?
我想這才是大家有疑慮的地方之一吧
其二~
推 setzer: (警告累計前科以2次上限計算)
警告犯二後,以累計兩次前科為上限
But~ 這個前科累計怎麼看都怪怪的
舉例來說:
A事件導致甲警告犯二,甲判決以2次前科記
但是甲因為之前也有N前科~
>>所以板主的計算方式到底是 「水桶天*(N+2)」 抑或是 「水桶天*2」 呢?
>>然水桶結束,甲的前科數到底是 「N+2」 抑或是 「N」 呢?
還有不同條的版規前科可以累計嘛?
以上這些板主可從沒好好說明過呢~w
難不成前科還可以歸零? 這邊也不曾看過版規明寫阿
(你說之前版規就有明文寫入警告? 版規都改多久啦?能依據嘛?)
其三~
為了藍綠和解,避免吱吱狂嗆大輸的崩潰蛆蛆,這種不道德的多數霸凌少數
基本上我是贊同開啟「詞語審核」的
But~
板主別忘了要把所有的禁語列進去阿(給板友投票決定好像挺不錯的說)
免得到時候又要廢掉這條版規了~很可惜
拭目以待你的字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