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sevenhahaha
二、被檢舉人ID: keyboardary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言語攻擊規範
2.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如中華民國疆域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
等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具體證據:
總是困難重重的根本原因。
http://tinyurl.com/nhx6ok7
http://tinyurl.com/namownr
外省豬給我出來面對!
刑法第三零九條公然侮辱罪
http://www.law110.com.tw/topic/04/c01.html
我本身為外省人第二代
需要我去報警嗎?
※若檢舉第三章、第四章違規,請舉出具體證據證明違規用語為「明顯貶抑詞」 ※
※「明顯貶抑詞」定義:經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 裁判書系統: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
※ 注意:使用裁判書佐證時,只限判決案由為「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案 ※
94,易,58/940610/妨害名譽 豬為貶詞
我想說的是 外省人此族群是人不是豬
同樣的行為如果發生在美國 則已觸重罪
五、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Lb_DcD2
作者涉族群歧視與言語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