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版規3-1若屬1-5建議採微罪不罰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0:14:43
版規1-5有規定
5.違規(除第三章/第四章板規外)且微罪/初犯應採「微罪警告」,當累積犯滿
 上限3次警告,當次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並不記前科,往後違規不得再採警告
 判決
本版既然是政黑,當然有"心情抒發/幹意發洩"之功效。
既然PO文的內容要是有人看不爽
針對內容之類的推/噓文免不了有一些比較酸位重的語句
這在八卦版也是很常見
所以才會有未達程度的處分
當然對於反覆不斷在推文中漫罵,程度已經屬於影響閱讀的狀況
直接判水桶我是支持的
可是要是有一些只是"推/噓"個一兩句
而且也沒有指定出完整ID(m195566)
甚至也沒有指定部分ID(好比推文寫 m19或某5566)
只是在推噓個一兩句沒指定特定人,但是幹意比較重的推文就通通要水桶的話
這樣政黑就失去味道了
我個人建議3句以下非針對ID的推/噓文(好比 滾吧,去他媽的死蛆)就算是未達程度
當然,若有指定部分或全部ID還謾罵,因為這是針對個人,就照版規嚴罰
至於3句以內,但是疑似有影射ID的部分,就屬於版主心證的"微罪警告"範圍
那種根本3句以上,而且連部分ID都指定的謾罵都出來的
或者是謾罵推文超過一頁,已經是影響閱讀(PTT在電腦版面一頁最多有23行推文)
(講真的,雖然不是直接指定ID,但是很多謾罵的,一罵就是超長幾十行,真的影響閱讀)
(建議非針對性的攻擊性推噓文同一篇同一ID應該也有上限,好比5次,跟PO文上限一樣)
明顯違規就是直接捅了,也沒什麼好解釋的
另外,對於"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如果有人認為符號標示"未達程度"還不夠清楚
(我是覺得夠了,因為理由就是未達程度,符號跟文字還不是一樣意思)
這一點,這在八卦的做法很簡單
理由就是就是打兩個字"未達",舉例如下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61840109.A.1AD.html
不然每一篇都要解釋,版主也太多事情要寫了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6-05-07 00:20:00
這點確實要檢討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5-07 00:31:00
可是之前911直接對我人身攻擊 應該不關有沒有3句吧 我只是不想理他而已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0:32:00
沒改 我天天都會來這舉發超生氣的 檢舉人都相同的攻擊 誰被檢舉誰被捅DJSHD2去找個我指名你id的推文給我DJSHD2等會我就讓你嘗常這種事 讓你吞下去當苦主反正我被捅 每天抓交替 ok3hr一隻 沒關係關越久 我會天天來這報到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5-07 00:44:00
#1NARFvjF (HatePolitics)POWER911: DJSHD2你這變態想要我高潮?你想對我做什麼 你這性變態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0:44:00
你整段貼出來 你怎麼騷擾我的 好險你有3hr保護我還能去ptt警局告你騷擾1點多3hr時間就到了我會拿你DJSHD2當祭品還是用你現在說的這些事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5-07 00:46:00
高潮有很多意思 是你會錯意了好嗎 而且我又沒有說想對你幹嘛…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0:46:00
沒關係 這邊是檢舉版 不是政黑不會只看一段話論罪的 你指名我911幾次 說了什麼話我是警告你別騷擾我一直變態騷擾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5-07 00:48:00
鄉民之間鬥嘴鼓 你也太認真看待了吧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0:49:00
管你的 我3hr到一定拿你當祭品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0:49:00
樓上兩位歪樓嚕 另外,D大去檢舉吧,已經被指名"性變態"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0:50:00
沒差阿 我能抗辨 他自已心理有數指名騷擾我幾次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5-07 00:50:00
太麻煩了我不想,反正也不會合併執行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0:51:00
沒差DJSHD2這條罪多關一個月半年我也能告DJSHD2惡意跟引戰DJSHD2原本我想的跟你一樣 今天我被陰了 不好意思拿你祭品要玩大家一起玩版主感雙重標準試看看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5-07 00:54:00
那就請版主處理 我問心無愧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0:54:00
沒關係 妳指名我id太多次 拿你祭品誰不想理誰 還不知道勒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5-07 00:55:00
3hr 是就檢舉分類之文章的規範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0:56:00
對我比較吃虧拉 一次n個來圍攻我綠營認命吧 我被捅很閒的 看那個倒霉鬼被我抓到報仇講吱吱蛆蛆的都小心了...3-1版規等你來這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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