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NLG8TP2 m195566 政檢版規三-6

作者: ptt8 (皮皮)   2016-06-09 00:16:44
一、檢舉人ID:ptt8
二、被檢舉人ID:m195566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6.若檢舉案相關文章經板主接受審理已標記或判決完成之後,發文者不得刪除
 或修改違水桶三個月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NLG8TP2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NL7Bg0Z Qmmmmm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65188893.A.64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783 m 1 6/06 m195566 □ [檢舉] #1NL7Bg0Z Qmmmmmmmm 政黑1-4;1-5
※ 編輯: m195566 (72.43.122.84), 06/08/2016 11:24:03
pinkkate版大昨天m文受理了
今天還修改檢舉文章
6.若檢舉案相關文章經板主接受審理已標記或判決完成之後,發文者不得刪除
 或修改違者水桶三個月
版規有寫檢舉文標記 m : 板主受理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6-09 06:36:00
死魚分身,你這招沒用啦。原內容沒被"修"也沒有被"改,我只是用編輯把公告貼上去版規沒有規定只限推文回應,我只是編輯回應。這跟推文條款一樣不能修改推文,只要原推文沒被修就可以死魚你想要用這招,你就把版規寫清楚"僅限"推文回應你還是擔心自己會不會被小組長拔掉吧,87%死魚
作者: ptt8 (皮皮)   2016-06-16 22:56:00
這篇放棄申訴你們版主群那麼多篇都弄了獨獨我這篇漏掉就算了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6-17 02:18:00
不要放棄治療啊,死魚本尊快出來判吧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6-06-17 09:34:00
等大有為死魚板主出來判決啊^^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6-17 13:57:00
太假了啦,分身說本尊不出來判,87分死魚,居然用分身出來講放棄申訴,太假了啦,放棄治療吧到今天還是"m"板主受理狀態,但是死魚還不出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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