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NSZII7v ruler2 版規3-1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6-28 16:46:25
一、檢舉人ID:
peter840606
二、被檢舉人ID:
ruler2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噓 ruler2: 不要這樣 人家菜區長也有獨派的票要顧阿!! 06/28 16:26
→ ruler2: 不管怎樣正式場合最好只會一個名稱 就是Chinese Taipei 06/28 16:27
→ ruler2: 人家邦交國肯給你寫Taiwan蔡區長已經是盡力了啦xd 06/28 16:28
→ ruler2: 寫個台灣讓吱吱群高潮一下 一例一休馬上就吞下去惹 06/28 16:28
推 peter840606: 哦?吱吱有吞下去? 睜眼說瞎話 06/28 16:29
→ peter840606: 那現在在抗議的都師蛆蛆囉? 06/28 16:30
→ peter840606: 明顯不是阿 蛆蛆只在旁邊講風涼話 06/28 16:30
→ peter840606: 在抗議的不都還是吱吱 9.2就乖乖講風涼話就夠了 06/28 16:31
噓 ruler2: 少數不受教的猴子膽砍挑戰主子 真的是潑猴 XDDDDD 06/28 16:31
→ ruler2: 阿是怎樣 這麼不滿揪一下帆神 廷聖 國昌國師出來抗議啊 06/28 16:32
→ ruler2: 鍵盤抗議是怎樣 XDDDD 06/28 16:32
→ ruler2: 明明大多數猴子都吞下去惹 06/28 16:33
推 crazyandy316: 綠蛆:永遠忠誠~不要批評85%,你這個9.2 06/28 16:34
推 peter840606: 蛆蛆就是奴才 只知道幫自己找主子 還以為別人都這樣 06/28 16:35
→ peter840606: 難怪奴隸就是奴隸 靠別人臉色吃飯永遠不長進 06/28 16:36
→ peter840606: 9.2愛當別人的奴隸就乖乖閉嘴 不要出來丟臉 看了噁心 06/28 16:37
噓 gerund: 蠢吱到現在還在護航 看來轉型正義未達成前 什麼彎都能轉 06/28 16:37
→ ruler2: monkey8406xx 讓我們一起數數看主子家外面有幾隻潑猴吧? 06/28 16:39
→ ruler2: 阿 0 ?? xddd 06/28 16:39
從上下文之中可以很明顯判定monkey8406xx是對一種更改我ID並且侮辱的行為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6-29 09:25:00
請ruler2前來此篇抗辯 06/30 9:25前
作者: ruler2 (其徐如林)   2016-06-29 18:05:00
"奴才" "奴隸" "靠別人臉色吃飯" "不長進" "閉嘴" "看了噁心" 從上下文可以得知此乃辱罵 如果這樣可以檢舉的話我也希望能夠檢舉以上辱罵字眼很明顯 檢舉人在我發言之後接著說以下等字眼 "乖乖閉嘴""不要出來丟臉" 等辱罵字眼 很明顯是針對我我並沒有用相對辱罵字眼罵回去若檢舉人用上下文推論斷定moneky8406xx = peter840606希望版主用同樣的邏輯檢視檢舉人的辱罵性發言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6-30 20:24:00
看起來是互相吵架呢...peter有想要回應什麼嗎?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6-30 20:35:00
根據板規3-1 對任何政治族群的攻擊詞彙不予受理我不是針對他 我是說在座的蛆蛆 都是XX如果說我對特定政治族群的攻擊可以可以判水桶我很樂意 我以後只要看到誰對特定族群攻擊 只要自認在這族群裡 我都來檢舉我完全不否認言語攻擊但根據版規 他的攻擊直接針對我的ID 我的則是針對政治族群 情況根本不可以拿來類比 更別說用吵架帶過
作者: polypress (polypress)   2016-06-30 22:22:00
所以那就是吵架啊....(攤手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6-30 22:43:00
為什麼你可以回我的檢舉文章0.0?而且有人規定不可以吵架?吵架違反版規了嗎?還是吵架就不適用版規?
作者: ruler2 (其徐如林)   2016-07-01 08:41:00
檢舉人的第二次發言在我第一次發言之後 其中'閉嘴' '不要出來丟臉'明顯是針對我 我認為不能以僅是針對政治群體來迴避 以上下文邏輯來看 就是非常明顯的針對回文我認為這是很明顯的指桑罵葵 利用替換主詞的方式規避版規條文 但根據檢舉人引用的喔上下文邏輯 我認為檢舉人不止侮辱 還有謾罵我 請求版主對檢舉人版規處罰老實說我根本就不是9.2 12跟16都沒投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7-01 10:55:00
版規寫得清清楚楚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說我指桑罵槐? 明罵9.2 其實是在罵你?我罵的就是9.2 才不是只是罵你 你這樣讓我罵的範圍變小了 我很不高興我有沒有謾罵你? 當然有 因為我認為你也是9.2之一但我有沒有只謾罵你 絕對沒有 我在罵一整個群體如果可以因為證明屬於群體的一員得到謾罵特定人物的事實而進行判決版規中「對特定政治族群攻擊詞彙不受理」的規定視同虛設做人要有擔當 你特定指著我罵就是有罵我才不會否認我有謾罵 我只會否認這條謾罵違規你特定指著我罵就是違規 我指著政治族群罵就是沒事版規就是這樣寫的 就算你認為罵到你又如何?事實上就是我連整個政治群體一起罵了而對於謾罵整個政治群體 這種檢舉不予受理版規又沒說你不可以謾罵汙辱 版規只說你不可以對特定使用者或是非政治人物、團體謾罵你今天自己要改我ID 針對特定使用者 有什麼說的?只要謾罵特定政治族群這件事情是事實你對我的檢舉案就不能被受理而我謾罵特定政治族群是不是事實? 這根本沒有爭議說實話 又沒人逼你一次只能罵一個人敢做敢當好嘛? 不要罵了又不承認今天9.2又不是專屬你的稱呼 我謾罵整個政治族群的事情根本無庸置疑下次記得不要對特定使用者言詞污辱
作者: ruler2 (其徐如林)   2016-07-01 18:56:00
為什麼檢舉人突然要9.2群體閉嘴呢? 9.2這個政治群體並沒有發言啊? 9.2也沒有正式的發言系統阿! 很明顯 檢舉人是在我推文後針對我這個'特定使用者' 要求這個使用者閉嘴不要出來丟臉 看了噁心 才是符合邏輯的上下文解釋! 檢舉人自認只要主詞不是個人 就可以恣意隱晦的謾罵特定使用者若此等惡行可以成立 將來有人也許就可以說(舉例)'樓上這個吱吱/9.2真是下三濫的智障白癡低能' 因為主詞不是個人即便明顯侮辱特定使用者也可以 我認為此風不可長 請板主給予應當之最嚴厲處分!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7-02 12:17:00
經板主群投票,判定有罪====更正,經板主群判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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