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反板規就不叫做鬧....雖然,也有人認為我在鬧版.....
個人覺得這是板規制定的問題。
制定板規最重要的是要確定要達到什麼效果(目的),
制定這樣的版規能不能達到目的?
執行起來會不會很麻煩、困擾?
就以發文的基本字數為例,為何要訂發文的基本字數?
制定了政黑板規五-1以後,有達到這個目的嗎?
政黑板規五-1,版主好不好執行?
目前版面充斥發文不到基本字數的文章,顯然政黑板規五-1達不到管理
的目的,而數十篇、上百篇的違規文章,亦造成了版主執行的麻煩。
所以,要改的是政黑板規五-1。
怎麼改?發文的基本字數很重要嗎?
如果很重要,那麼版主就不能只是刪文處罰,最好是警告後再犯者,就水
桶處分,斬草不除根,春風還沒吹,就再生出一大堆來;
如果不重要,那麼版主乾脆不要管,微罪不舉,只是刪文的小罪,倒不如
不管,版主整理文章時,再不定期刪除就好。
當然這只是單論一條版規,再談細一點,就要考慮其他版規的配合,暫時
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