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應取消hw102050的版主資格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7-03-15 15:40:22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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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lW8v3x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lN7rZd hw10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8847417.A.0FB.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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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版主判決hw102050違反政檢版規
依照版規得在政檢版水桶三個月
版主應判決後如實執行
推 slcgboy: 審理意見:違規 03/14 05:03
推 slcgboy: hw102050用字遣詞應更加謹慎中性 03/14 05:04
個人建議事情發生在hw102050尚未公告當選之時
依據文章代碼(AID): #1OniCETW
◆ 投票中止於: 03/14/2017 12:43:45 Tue
在上述版主判決之後
故在當選前就已經不符合版主選舉資格
應由KyleSeager遞補之
請版主一週內答覆
一、既然判決了為何不及時水桶
二、版主當選公告前違反版規,應失去參選資格,請版主處理
作者: r13974682 (UU)   2017-03-15 17:36:00
N版主只受理 沒下判決啊 大哥感覺版主都不會互相通知的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03-15 17:45:00
hw你選前何必給自己找套。。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7-03-15 17:46:00
被水桶就不能參選?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3-15 18:16:00
看這個案子N版主不是還沒說他的意見嗎?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03-15 18:22:00
hw沒意見歸沒意見 把命運交給別人 不智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5 18:48:00
我記得沒說被水桶就沒資格參選吧?如果真的被水桶,我就政儉不能發言,或者小組暫時拔除權限我也沒意見而且無論什麼原因,少板主都是再次投票選出,板規7-3/7-4有寫,沒有什麼遞補的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15 18:59:00
沒有這種規定不可行,且另一版主尚未判決(嘆)只是這例子指向性太明顯,到底在拖什麼真的看不懂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5 19:01:00
我被水桶會乖乖接受的,一視同仁不過板主資格什麼的,政黑沒有規定水桶不能選,站規有的話就麻煩提供給我長知識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15 19:02:00
我只是在想,當初哪個版主搞出有無主詞的判例呀?如果判決有罪,大概會創下上任時版主人在水桶內的新記錄不知道是不是前無古人的事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5 19:06:00
至少我乖乖接受現在板規啊,不像有權就想改板規規避自己被水桶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15 19:07:00
三個月~有罪的話真的搞笑了~題外話,雖然你我戰很久,我還是希望你上任後把那些啥逃避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5 19:09:00
沒主詞是以前板規,既然現在板規採板主認知,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15 19:09:00
責任的條文改成是檢舉後刪除文章比較合理呀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5 19:10:00
還好啦 三個月水桶也不是沒做過,反正板主執行版務比較重要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15 19:11:00
以前字數不足好像也是水桶,結果一堆人專找這檢舉對手總之,刑期很高的罰則還是希望範圍不要開那麼大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3-15 19:15:00
規避6個月是長了一點 可以考慮改少一點 但我覺得不能只單純刪除~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15 19:17:00
依我說,檢舉前刪除就不適用就好,這紅線設下去版主也好作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7-03-15 19:40:00
希望三位板主好好規劃 制定板規 繼續跳針吵這個沒意義太閒找事吵除外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7-03-15 20:26:00
1.本案需合議制,N板主未下判決,故未定讞2.小弟甫上任,請S及N板主整理交接,我從那一案開始加入?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3-15 20:29:00
不過案子拖太久這個問題可能下一任版主要辛苦一下 想想怎麼收斂一點 畢竟這樣確實會有爭議~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7-03-15 20:31:00
3.倘hw水桶定讞,無相關規定會影響其板主當選身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3-15 20:32:00
應該就是選舉公告的4月17上任吧~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7-03-15 20:34:00
我權限都開了,表示N板主權限應該被關掉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3-15 20:36:00
@@這麼快喔?不是寫4月17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5 20:44:00
因為s去小組申請了 不知道是不是誤會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7-03-15 20:49:00
這麼急著退位喔XDDD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7-03-15 20:49:00
正確來說 我誤會了 提早的把申請書跟名單交上去對於N版主才有產生損害 如果他沒意見 就當作新任期要多無償的多付出一個月而已至於還沒結束的案子 由新任期版主重新審理 三票到齊結案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03-15 21:09:00
什麼鬼 我服XD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3-15 21:32:00
想建議S版主以後有什麼事情跟其他版主做好確認再發...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7-03-15 21:44:00
S就是急性子╮(╯_╰)╭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7-03-15 21:51:00
政檢被水桶有什麼影響嗎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3-15 22:10:00
又要重審?你們也幫幫忙!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5 22:40:00
我案 我需要迴避 由另外兩位板主決定即可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15 23:13:00
#1OIjmmB_ (HateP_Picket)有版主在政檢被水桶的處置~但老說不適用~~現在想想好像有沒關差別不大~~哈!不過是創紀錄吧~hw你就讓他關早點結案好了~~反正又不影響你執行版主職權所以不用重審啦~浪費時間~~叫N快點表態~不要拖檯錢不然就直接叫slcg公告好了~快結案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03-16 00:01:00
真的 同意g大 快點弄完算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16 00:04:00
反正你就讓他關~對兩方都可以交代~你照執行版主職權完全沒影響~不就兩全其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6 00:11:00
我說啦 按照程序來 我是當事人我又不能參與判決中文可能真的有點難=3=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16 00:23:00
我告訴你問題在哪好了,你是以版面使用者的身分被檢舉所以被關也該是版面使用者的身分被禁制~自然無損版主職權你只要接下來三個月自制,完全以版主身分發言~基本沒差就去檢舉文內表明自願被關就好了~何必重審?但你真要像某人關在水桶都包了我也沒辦法我前面提的例子自己說不適用就是這道理~當時s是以版主身份且是執行版主職權違法被關~自然影響其執行版主工作X的~我會不會太好心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6 00:33:00
1.我重頭到尾沒說過要重審2.板規7-9 我是當事人自然沒有判決的權力3.我就等其他板主判決中文應該真的很難....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3-16 00:37:00
政檢被桶應該像g大提供的前例 只能在2個意見不同時投自己的一票然後其他事應該也是沒辦法做了
作者: acln0816   2017-03-16 08:18:00
S出包的次數有些多了吧是應該限制板主處理板務的時間 選前的三位板主就有常莫名拖檢舉的感覺雖然板主沒薪水 但也可以選擇不要當啊 選上了又不認真常有檢舉兩三天甚至更久才有板主表示「受理」 都不知道跑哪去?
作者: r13974682 (UU)   2017-03-16 17:42:00
鎖文不代表結案規定什麼的 等下次自己參選在加入政見吧版主又不一定要聽你的再來 只有兩位版主能下判決時 不會找小組長嗎?不找小組長要找誰? 你是要新任版主判 還是之前的板主要新任就別再扯N 要前任如果出現同票除了小組長 誰還適合?要小組長下來幫忙 是當仲裁者的角色現在是因為要選新任版主 所以才沒有選出第三人小組長也不會干涉很久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6 18:44:00
我沒意見,現在就等hong888的判決意見怎麼判就怎麼處理囉至於你說的平手狀況,板規沒修前沒輒,只能等到板主有共識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7-03-16 22:54:00
判決出來了,請版主公告吧
作者: Miralles (褰裳)   2017-03-17 22:52:00
被水桶不能參選版主的規定在哪裡?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7-03-18 11:25:00
被水桶就不能在報名期間發文宣布參選,是自然性不能選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7-03-18 11:48:00
在政檢水桶 怎麼會沒有發文參選的自由?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7-03-18 12:32:00
是的,只限政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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