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檢舉相關規定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7-08-02 22:37:52
我覺得阿 大家都搞錯一個方向了
PTT是一個平台 就像是報章雜誌 電台這種的平台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89%B9%E8%B8%A2%E8%B8%A2
雖然批踢踢的創始人以及臺大各BBS站於1999年成立社團,但是並非臺灣大學的官方站台
,社團也不代表PTT,僅宣揚 BBS 理念,協助系統管理,裝置硬體長久以來都是私自募得
,因此在經營方式上也能較為自由。但由於所使用的臺大網路屬於臺灣學術網路,因此看
板內容仍需遵守臺灣學術網路使用規定。[8]
我們這些使用者 鄉民 就像是報章雜誌的讀者也是投稿者
你會因為投稿沒有上報章雜誌就說沒有言論自由嗎? 這使用者規範你進入前也同意了
所以要因為這要告人 我百分之百認為不成的 看看新聞 一堆人因為被水桶被進言
就告站方 也不是告言論自由
而是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你可以自己去查查 結果如何
其他就不多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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