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訴goetze 檢舉案 #1QP0a4w8 (HateP_Pic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8-01-26 13:24:18
一、申請人ID:fashionjack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QP0a4w8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審理由:
1.腳之用語皆有所本,不應將腳視為漫罵性言論。
2.沒大腦乃沒用大腦之誤植。
原文:
→ goetze: fashionjack:台商已經陸續出走的差不多了
→ goetze: fashionjack:現在的中國成也台商,敗也台商
→ goetze: 這兩句話的邏輯我就看不懂了~
→ goetze: 既然出走得差不多了~又如何成也台商,敗也台商?
許多能跑的都跑了,但還有很多(包含大戶)還沒走,大陸難道不怕他們繼續出走嗎?
大戶若出走動則幾萬甚至十數萬人失業大陸頂得住嗎? 這邏輯有這麼難嗎?
看了你的文章我差點也變成古公公了。
→ goetze: 噗!用腳想也猜到你會這樣說啦
既然知道還問,神邏輯,你的腳應該比腦袋管用。
申訴文:
由上述原文看出腳有思考力是原PO自行提出,若無該句則本人腳之使用自可視為不當。
但原PO自行提出,則有關腳的言論便有所本,不能單就字面解釋來論定。
腳應比腦袋管用乃依原PO言論所陳述之個人看法(見上述原文),非屬無的放矢之漫罵性
言論。依上條說明使用腳已有所本,見補充圖檔:https://goo.gl/tgjQpf
去補補腦吧,這就是沒大腦用腳講出的言論。
補補腦已明確指出有腦,遺漏”用”字純屬誤植,沒腦要如何補腦? 回文太多難免遺漏,
下面才是完整句型。
去補補腦吧,這就是沒用大腦用腳講出的言論。
請板主們重新思考,還本人公道。
唯看到某板主PO文之政治立場,著實令人擔憂審判之公正性,本人提請該板主迴避。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8-01-26 13:41:00
該案尚未結案判決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1-27 10:03:00
不知誰鎖文讓我沒法用手機回,就slcgboy板主看錯了本案我和boyo有判決,意見一致,只是boyo判完忘記鎖文,所以他的判決藏推文串的中間啊另本文被檢舉人提起申訴重審,請各板主表示意見是否改判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8-01-27 13:27:00
就slcgboy板主看錯了,前文是否有漏字,PO文PTT 誰沒漏過字,漏掉"用"字純屬誤植。請板主明查此篇原本已鎖文hong留言完又忘了鎖,誰沒疏忽? 鄉民疏忽馬上水桶,公平嗎?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8-01-28 01:21:00
你都認為我看錯的話 我也確實沒看到BOYO已經回應判決我看的時候也確實沒上鎖 手機只看到最下面hong的判決沒有看到有結案 所以我才在之後下審理意見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8-01-29 09:05:00
總之未結案就被水桶是不爭的事實,有鎖文未鎖文,有看到沒看到,這些都不是鄉民所造成,還我清白先吧。麻煩請板主秉持中立的立場及普世價值儘快審理。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1-29 11:45:00
已結案,經發公告後,執行水桶,不知道您的爭點在哪?01/22 23:37 boyo意見:違規01/24 16:25 hong888判決違規01/26 09:25 政黑板發水桶公告01/26 09:25 執行水桶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8-01-30 20:28:00
本案是被水桶的申訴案,被提前水桶請到L_SecretGard板回覆,那邊有完整全文。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2-01 12:25:00
好的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8-02-19 10:36:00
你們將兩個案件稿混了,在小組申訴的是提早水桶,維持原判是判定提早水桶不成立,水桶案並不在小組申訴,應由板主判決不關小組長的事,怎麼全搞擰了。最近較忙沒空來這,公不公正自有公論。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8-01-26 21:41:00
該案尚未結案判決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1-27 18:03:00
不知誰鎖文讓我沒法用手機回,就slcgboy板主看錯了本案我和boyo有判決,意見一致,只是boyo判完忘記鎖文,所以他的判決藏推文串的中間啊另本文被檢舉人提起申訴重審,請各板主表示意見是否改判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8-01-27 21:27:00
就slcgboy板主看錯了,前文是否有漏字,PO文PTT 誰沒漏過字,漏掉"用"字純屬誤植。請板主明查此篇原本已鎖文hong留言完又忘了鎖,誰沒疏忽? 鄉民疏忽馬上水桶,公平嗎?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8-01-28 09:21:00
你都認為我看錯的話 我也確實沒看到BOYO已經回應判決我看的時候也確實沒上鎖 手機只看到最下面hong的判決沒有看到有結案 所以我才在之後下審理意見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8-01-29 17:05:00
總之未結案就被水桶是不爭的事實,有鎖文未鎖文,有看到沒看到,這些都不是鄉民所造成,還我清白先吧。麻煩請板主秉持中立的立場及普世價值儘快審理。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1-29 19:45:00
已結案,經發公告後,執行水桶,不知道您的爭點在哪?01/22 23:37 boyo意見:違規01/24 16:25 hong888判決違規01/26 09:25 政黑板發水桶公告01/26 09:25 執行水桶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8-01-31 04:28:00
本案是被水桶的申訴案,被提前水桶請到L_SecretGard板回覆,那邊有完整全文。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2-01 20:25:00
好的本案已由本板上級主管機關小組長裁示,維持原判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8-02-19 18:36:00
你們將兩個案件稿混了,在小組申訴的是提早水桶,維持原判是判定提早水桶不成立,水桶案並不在小組申訴,應由板主判決不關小組長的事,怎麼全搞擰了。最近較忙沒空來這,公不公正自有公論。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2-27 21:04:00
三個版主的意見一致~哪來的公不公正問題?三個都認定你違規~~是哪一個不公正?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2-27 13:04:00
三個版主的意見一致~哪來的公不公正問題?三個都認定你違規~~是哪一個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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