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Qz9VU5E 政黑 bob120400 版規3-2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5-13 23:45:23
1.Junchoon 前站長所發之公告,群組長、小組長應該都無權
決定它是否有效,向版務站長詢問站長公告的效力,由版務
站長直接解釋該公告的位階(是站長級公告,還是群組公告)
、說明該由誰認定跳版IP(是帳號部、還是任何版主都能認定
)、認定不一時,以誰為準,這些不算越級。
而你想藉此案逐級向上申訴,未嘗不可,只是曠日廢時,
估計到年底才有結果。
2.steve1121 小組長的作法是跳過帳號部認定,自行認定跳
板IP,而群組長的公告迴避解釋前站長公告是否有效

而 steve1121 小組長在被質疑擅自認定跳板IP後,現在
的做法是要被懷疑的人先證明不是使用跳版IP,檢附相關
證據後,才受理檢舉。
換句話說,對本案而言,就是請你自證己罪,證明自己無
罪,你才無罪,個人認為這樣的做法是有問題的。
結論:
待其他兩位版主提出審理意見再說。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8-05-13 23:48:00
我也覺得 要怎麼檢附相關證明自己聯合第四台是直連ip?好 就等你們案子結掉不受理後 我在往上申告看版法庭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5-13 23:50:00
這也是我想請版務站長釐清的問題之一........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8-05-30 00:04:00
笑死了政黑好棒棒 換要鄭明自證無罪 你們當著真是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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