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釐清何謂轉錄與引用
e.轉錄:社論/它版文章/其他平台資料等
轉錄自己的回文是否仍為轉錄他人文章,這可以討論。
二、以本案而言,若認定仍為轉錄他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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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b.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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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wizardfizban 就必須附上FB這個外站的連結,否則就是警告後刪除。
wizardfizban 刪除了連結,就違反了版規。
三、轉錄禁止禁止修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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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新聞」、「轉錄」禁止修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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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有附上FB連結,wizardfizban 刪除了FB連結,等同修改原文,
就是違反的版規。
四、本版轉錄FB文章不限於公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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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轉錄來源為FB,須為公眾人物或牽涉公眾/政治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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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 牽涉公眾/政治議題 就可以轉錄。
五、FB的文章本來就容易有個資的問題
這以此來限制,那本版應該要禁止FB的轉錄。
六、公眾人物之認定
https://goo.gl/UU9i1L 常常出現在公開場合或電視、報紙媒體中的人物。
Mitter Chiang 常在報章雜誌發表文章,是否算公眾人物?
相關資料:https://goo.gl/EwcKW1
本版保護個資不局限於一般人,公眾人物也在內,同第五點,那麼公眾人物
的FB也應該禁止轉錄。
結論:
本案如果這樣認定,以後轉錄FB的文章全部違反版規,不是違反個資,就是
沒有附上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