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第二章-2.要求轉錄文章40字增添心得過於極權
在此要求廢除
1.避免空白文章,要求40字無可厚非
2.轉錄文章超過40字,符合政黑版旨
若還強制意見表達有極權專制之嫌:
都是政黑性質文章,不宜過度打壓其他意識型態發表
此畫蛇添足的規定也讓各政治陣營有機可趁
力用檢舉藉板主之手達政治目的
換句話說,都是政治文,還是黑特文章
幹嘛對人家管東管西,相當莫名
板主欲打壓政黑的言論發表,
也該先公開表明自己的身份,動機與背後的政黨利益組織
ps:
吳庚大法官釋字407協同意見書)憲法上表現自由既屬於個人權利保障,
亦屬於制度的保障,其保障範圍不僅包括受多數人歡迎之言論或大眾偏
好之出版品及著作物,尤應保障少數人之言論。
蓋譁眾取寵或曲學阿世之言行,不必保障亦廣受接納,唯有特立獨行之士
,發為言論,或被目為離經叛道,始有特加維護之必要,此乃憲法保障表
現自由真諦之所在。而個人有權選擇沉默,免於發表任何言論,自亦在保
護之列, 否則強迫「坦白」、「交心」等極權體制下蹂躪心靈之暴政將
重現於今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