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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ro2377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政治黑特板板規_20190506_V5.2
時間: Mon May 6 20:38:29 2019
更改部分:
原:
4.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外,違規情況不嚴重應採「微罪警告」,當累積犯滿上限3次警告
下次違規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並不記前科,往後違規不得再採警告判決
更
1-4.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外,違規情況不嚴重應採「微罪警告」,
當累積犯滿上限1次警告
下次違規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往後違規不得再採警告判決
原:
7.政黑版嚴禁於版面上發文討論它板板務或攻擊它板與它板板友群體,違者刪除
更:
2-7.政黑版嚴禁於版面上發文討論它板板務,違者刪除
原:
13.將它板特定對象之糾紛/事物/資料帶入政黑發文/推文者,經板主判定,違者水桶7天
更:
2-13.將它板特定對象之糾紛帶入政黑發文/推文者,經板主判定,違者水桶7天
原
14.單篇或多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24hr內5次以上),違者水桶7天
更
2-14.多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或相同之推噓文(8hr內5次以上),
違者警告一次後再犯水桶7天
新增
2-16.單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5次以上,違者水桶14天
2-17 每日發文/回文上限5篇,禁止手動置底相似文章 違者警告一次後再犯水桶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