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5. 在政檢板被水桶視同剝奪使用者之權力
此處應為"權利",而非"權力"
在法律上,權利 (right) 與權力 (power)
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權利"(right) 是某個實體(entity)賦予人民或使用者的"right"
例如,使用者有"權利"提出建議、申訴、或檢舉
不具有強制性
"權力"(power) 是政府或管理者所擁有或被賦予的"power"
例如,板主有"權力"進行判決、刪文
具有強制性
兩者都可以被賦予、剝奪、或爭取
但兩者的意義、適用對象皆完全不同,請勿混用
板規用字應力求100%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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