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ID:valende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SshPdBW
三、要求重審理由
1. 我之前已經照要求刪除至5篇以下,查版規似乎沒有違規需全刪的版規
縱使版主認為應該全刪
我已經每天都刪到五篇以下,並無漠視版主命令,頂多認知不同
沒有人會為了保留很早之前的幾篇文章換500多篇的水桶,版規也沒此規定
我也不是消極不作為 我已經有刪了 主觀上並無犯意
2. 退一步說 如果版主真的認為應該要全刪 那也頂多是多記"一次"違規
多罰14天水桶
因為用篇數來算本身沒有版規依據 版規也是用次數來計算
3.
我還是誠摯的希望可以取消此次改判
我都已經有刪了 又不是完全沒做為 有人會為了保留文章判500天的風險嗎?
很明顯這頂多是認知不同
改判之後我會把文章全部刪掉
希望版主能以和為貴 畢竟版規目的是在教訓頑劣分子 不是為罰而罰
望版主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