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9-11-19 22:33:00剛才真的很謝謝板主的通知,然而說實在無論在下被水桶7天甚至被砍帳號,某大官拿親人肚子練拳拿牆壁練飛踢等武功蓋世的事蹟,還是會繼續留存呀,更何況在下很少在政黑板發言,如果我被水桶7天是毛j敏畢生榮耀也無妨,再次感謝,也為煩勞版主群處理這件事情感到不好意思得罪了……(補充,但無「答辯」之義)如果今後又有網友,在批踢踢上的其他板,發表與該網友在政黑板相反的說謊言論,但如果依照板規2-13,是不是只要引用批踢踢其他板的事項,事後就要被桶,甚至說謊者可用2-13先嚇阻引用他板資料呢?上述可能的後果,恐怕比在下被桶重要多了……如果沒違反個資法的公示資料,就因為發在批踢踢他板,就算被2-13所阻擋,其他網路資源(甚至政黑外的批踢踢他板),照樣還是查得到(有空再追加補充好了)……該禁止使用的資料、證據,照理說應該基於造假、違反個資法,而不是基於「來自批踢踢他板」吧?[剛才想到]如果某天,甲在政黑板宣稱自己「從未結婚」,但在婚姻板宣稱「結婚十年,小孩上小學」;但是被網友乙發現;儘管甲在政黑板自稱婚姻狀態不違反板規,但是乙如果使用婚姻板的資料,就在2-13的射程範圍了,這樣造成的後果會不會很有趣呢?況且,就算乙被桶,但甲在政黑板的自稱文,仍留有乙給的他板資訊,這對甲而言,「傷害」(如果有的話)還是持續;以上的情況的確需要板主群有空想一下;希望就算我被桶,但未來不會有其他網友面臨如此有趣的後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