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U53EO4U LBJ4 政黑板板規 3-1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01-08 10:30:43
一、檢舉人ID:
simonjen
二、被檢舉人ID:
LBJ4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文章代碼:#1U53EO4U (HatePolitics)
說明:
以下節錄被檢舉人言論:
→ LBJ4: 去看看高雄板那個綠蟑螂板主,跟所有政治推 27.246.131.175 01/07 15:32
→ LBJ4: 檢舉,然後綠蟑螂板主隨便找個理由就要桶你 27.246.131.175 01/07 15:34
以下違規說明:
被檢舉人明確點出[高雄板板主],目前可以查閱高雄板板主只有一人,
故稱[高雄板那個綠蟑螂板主] 屬 [特定的對象/群體] => 3-2.a
並以[蟑螂板主]稱之 屬 [明顯貶抑詞語]
本人向來無涉政黑板討論,也未曾從政,應不屬"政黑"討論範圍,
對於違規判決心證還是雖屬可評論範圍,但應該針對案件內容評論而不是針對判決人,
但貴板板友以不當言詞影射或貶抑[高雄板板主],明確的違反貴板板規"3-1"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20-01-08 18:55:00
受理轉被檢舉人答辯
作者: LBJ4 (喇叭詹)   2020-01-08 21:53:00
https://i.imgur.com/kcaLW3P.jpghttps://i.imgur.com/4FU8maF.jpg我並未指名對方的ID,且也沒針對是哪一任板主,故simonjen實在不需要對號入座,我們自由言論的同時,也遵守板規,我並未使用不當言詞影射或貶抑[高雄板板主],另外就像simonjen所言,他自己從未涉獵政治,故此言論與未涉獵政治者,實在毫無關聯。 請板主知悉&裁定,謝謝。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01-09 00:31:00
已下證據補充 #1U53EO4U (HatePolitics)推 LBJ4: 高雄板現在就是你po罵韓罵柯的,一堆1450跟→ LBJ4: 著高潮推文。 你推文挺韓挺柯的,馬上被→ LBJ4: 檢舉,然後綠蟑螂板主隨便找個理由就要桶你如果被檢舉方意指"其他任板主",我就不知道現在如何桶
作者: LBJ4 (喇叭詹)   2020-01-09 08:33:00
如上貼圖,ptt上有許多板名亦有“高雄”字樣,simonjen你只是其一而不是唯一,請勿強扣帽子做這些不實指控。 我並沒指名道姓,身為一個板主,還是要以法律為依歸,別把你的主觀帶到HatePolitics板,謝謝。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01-09 09:15:00
我想從#1U53EO4U (HatePolitics)就可以知道是指哪個高雄板 我想這無須答辯。該內文明確的指出"#1U4boNZI (Kaohsiung)" 後面就是板名
作者: LBJ4 (喇叭詹)   2020-01-09 09:55:00
看不懂你重複貼一樣的文章代碼之用意? 想強辯到贏還是浪費板務資源? 如果板友沒指名道姓,只依你個人主觀認定就要扣帽子,那真為你所管理的板擔憂,難怪我的發文會讓你如此生氣的對號入座。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01-09 10:55:00
是主觀還是客觀~我想該文#1U53EO4U (HatePolitics)的板友在下面已經清楚的表示了~我已經很久沒看政黑板~該文資訊是其他板友分享給我如果僅是我個人主觀,那怎麼還會有板友寄信告知~是不是客觀概念該文發文者與底下的討論者都明顯揭露
作者: LBJ4 (喇叭詹)   2020-01-09 11:39:00
首先還是請simonjen不要重複貼文浪費板務資源。再則,底下板友的認定就叫"客觀的事實"?就能"當作法規"? 你的發言也太讓人失望了吧! PTT一堆網軍已經眾所皆知(依據站長刪除帳號推文比例,偏袒民進黨的佔94%),你如何認定板友發言就叫客觀?我想一切還是依法為主,不是依你的推測! 最後,如果你不是綠共蟑螂,其實不用在意這些,因為我也沒指明是你,你說是嗎?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01-09 12:48:00
推 sooo168: 大家忘了高雄版市長賭盤只有陳贏的選項?我想大家都知道前年高雄板被鬧板的原因吧~還是被檢舉方也要主張"sooo168"是綠的網軍?於#1U53EO4U (HatePolitics)底下的內容都可以明確的知道該文討論的高雄板是指"Kaohsiung"而我本身就不是被檢舉方所汙衊的形象~所以我在意違規者是不是有確實的受到懲罰
作者: LBJ4 (喇叭詹)   2020-01-09 13:14:00
首先,sooo168要怎樣發言是他的自由,只要未針對特定人或族群,就不違規。再來,"底下的內容都可以明確知道高雄板是Kaohsiung"這句話就顯出你有多麼的主觀了,請問我有提到"Kaohsiung"? 有提到"現任板主simonjen"? 若沒有,請你停止無意義的爭辯。 btw, 你喜歡把時間花在網路狡辯,是你的自由,但別強迫別人接受你的主觀,謝謝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01-09 13:26:00
3-2-a明確的指出"...由上下文行為等..." 綜觀整篇文章#1U53EO4U (HatePolitics) 十分的明確指稱"高雄板"即是"Kaohsiung"內文也明確表示"#1U4boNZI (Kaohsiung)"至於是否提到現任一事亦從內文可以得知,以下節錄資訊推 LBJ4: 高雄板"現在"就是你po罵韓罵柯的,一堆1450跟→ LBJ4: 著高潮推文。 你推文挺韓挺柯的,馬上被→ LBJ4: 檢舉,然後綠蟑螂板主隨便找個理由就要桶你以上資訊除.."現在"..的引號("")是我加註明確標示之外剩餘皆為原文#1U53EO4U (HatePolitics)複製貼上以上資訊提供給政黑板主判決
作者: LBJ4 (喇叭詹)   2020-01-09 14:47:00
高雄板被鬧板,我剛google完只有看到你主觀的禁止板友"貼中時"報導這件事,照你的主觀,政黑是不是也不能轉貼中時,只能貼自由跟三立? 奉勸你,做事情別違背自己的良心你的回覆就是重複貼文+自己的主觀,一直貼一樣的,這種無聊行為真的蠻令人遺憾的。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01-17 14:04:00
意見: 指涉性足夠 違規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20-01-22 23:31:00
意見:違規,客觀可得知為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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