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是否該規定,檢舉後修改文章依然判決違規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0-29 13:54:07
※ 引述《Gavatzky (My Prince)》之銘言:
: 如題
: 政黑的版規有一個漏洞
: 在政黑發文違規被檢舉後
: 只要在版主判決之前修改文章 這樣就沒事了
: 我一直覺得這有點不合理
: 為何違規被檢舉後 只要刪文或修改文章就沒事了?
: 這在現實中不就是湮滅及竄改證據嗎?
: 假設有一篇文章 明顯造謠或是攻擊非政治族群而引起討論
: 發文者被網友檢舉,但只要在版主判決違規之前
: 發文者趕快修改文章 這樣就沒違規了?
: 我認為不太合理吧
: 我認為政黑板規應該要修改一下了
: 檢舉者在有證據的情況下
: 即便違規者修改文章或是刪除文章
: 依然要接受判決
: 例如A發了一篇文章 未滿40字 然後被B截圖檢舉
: 即便A後來修改文章 補滿40字 但因為B有截圖舉證
: 所以A依然要接受違規的判決
: 假設B沒有截圖 只有檢舉 那在判決之前
: A只要修改文章或是刪文就沒事了
: 我認為版規應該要這樣修改
: 版主們可否討論朝這個方向修法?
: 以避免有些人違規被檢舉後都會修改文章鑽漏洞規避懲處。
請問版主們有要答覆嗎?
違規的文章 經過檢舉
只要在判決之前 修改文章
這樣就沒有違規
這一點是否不太合理
例如 有些人發了一篇造謠的文章
引起許多討論 後來證實是不實文章
也被版友們檢舉了
但是造謠的人只要在版主判決前趕快修改文章
這樣就沒有違規了 未來也可以繼續發文造謠
可以請版主們討論
是否該修改規定 只要有截圖原文
證明發文者違規 即便發文者修改文章
依然可以判決違規
避免有人利用修改文章的漏洞來規避規避懲處
請版主們討論後給個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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