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wupaul 板規2-14 判決

作者: wupaul (22222)   2021-06-24 07:39:42
※ 引述《ttfan ()》之銘言:
: 一、申請人ID:ttfan
: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違板規2-14
: 三、要求重審理由
: 1.板規2-14.違規一次即警告一次
: 開罰前從未收到任何警告,就開罰
: 2.板規一罪一罰
: 判決時間:
: 06/21/2021 23:17:24
: 06/21/2021 23:22:17
: 未收到任何警告就開罰,而且5分鐘內就連兩罰
一罪一罰
不是一個檢舉案等於一罪
再來警告的使用,我依循前例
並非依照違規者收到的時間前所有的違規都是為警告
是違規乙次 ======> 警告乙次
此案為違規多次 ========> 違規總次數-乙次警告 = 處罰之基數
另外加上你的違規情節嚴重
並沒有用2-9處理
我已經仁至義盡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21-06-26 02:34:00
申訴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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