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板主
#1Ws6yScJ (HateP_Picket)
這篇的水桶天數
是否應為28天?
違規者2-14違規紀錄
5/28第一次違規:
#1Wi9jPj0 (HateP_Picket)
算一次警告
5/28第二次違規:
#1WiG-_a- (HateP_Picket)
被水桶七天
依據政黑檢舉板板規
5.對於累犯者,應採「前科累積加重水桶」,水桶天數=判決水桶*(1+前科數)
如果被警告那次不算
被水桶過前科數就算1了吧?
所以
#1Ws6yScJ (HateP_Picket)
違規兩次
水桶天數應為
7*2*(1+1)=28天才對吧?
6/25的檢舉
#1WrCgnWa (HateP_Picket)
同樣是兩組違規貼圖
算違規2次,並考量過去前科數1
就是照7*2*(1+1)=28天的計算方式來水桶